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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3-00043 发文时间: 2023-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转段渡峰九条措施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转段渡峰九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5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转段渡峰九条措施

为有效应对疫情形势新变化和防控工作新挑战,切实做好养老机构、重点人群、殡葬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德清实际,明确“三压实”“三畅通”“三营造”九条措施。

一、压实行业指导责任。发挥民政牵头作用,加强指导服务工作。成立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日调度”工作专班,指导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防控管理措施和预案,落实一对一驻点指挥协调人员;指导镇(街道)建立散居特困人员、空巢独居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人员清单,加强探访关爱;负责牵头做好殡葬服务保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确保正常运作。

二、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强化属地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包片、民政干部联系指导养老机构制度,由“1名民政局分管领导、2名民政干部+属地1名班子成员、1名驻点人员+1个医疗机构联系”负责;镇(街道)、村(社区)落实重点人群关心帮扶政策,做到物资发放及时,确保“应救尽救”、“快救速救”;根据上级殡葬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引导解释工作。

三、压实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促进工作质效。协调卫健、商务、药监等部门,完善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一对一结对机制,实行卫生院定期为养老机构老人配药制度;发挥残联等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县殡葬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建立成员单位信息沟通机制,不定期召开视频调度会、专题会议等研究殡葬服务工作。

四、畅通绿色应急渠道。特殊时期确保服务不断档、不掉线。开通养老机构在院老人疫苗接种、就医服务等绿色通道,落实应急转运机制,开展线上线下健康监测指导和巡诊服务;拓宽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探访关爱渠道,完善集中供养人员专人陪护就医政策,为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开通临时救助通道;对遗体接运车辆、火化设备等进行每日检修,设备厂家派专人进行驻点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延长火化时间。

五、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全链条畅通。全县养老机构、困难群众、殡葬机构情况等实行日报制度,每个条线数据统计做到专人专报、层层上报,如遇紧急情况,可放宽上报程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会商制度,开展分析研判,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六、畅通关心帮扶渠道。在资金、政策、服务上开展关心关爱。加大养老机构、困难群众、殡葬机构防疫物资、药品试剂、急救设备等保障力度;根据机构实际使用床位数,给予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每床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重点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补贴、服务运营;为全县低收入家庭发放爱心防护包,为全县2022年底在册低保、低保边缘户、支出型贫困家庭及散居特困人员发放300/人消费券;调配人员补充到遗体接运岗位,增加遗体安放板车、存放冷柜的配备;加大对殡仪馆、社会福利院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

七、营造社会参与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凝聚疫情防控强大合力。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的舆情监测,做好与网信办、公安局的对接工作,快速核查应对,防止不良信息的侵害。面向全社会发动持证人员补充护理员队伍,强化机构老人家庭责任;发挥乡里乡亲、左邻右舍作用,关心关照困难群体;召回近期退休的职工支援殡葬服务工作;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帮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营造严督实查氛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各养老机构做好自查自纠,民政督查组根据要求开展定期暗访检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对防护包、消费券发放、救助政策落实等进行督查检查;对殡仪馆的应急措施、工作流程、服务质量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风险漏洞和问题短板,形成问题清单,落实销号管理。

九、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干事氛围。对养老机构未实行封闭式管理、瞒报漏报数据、不及时送老人就医、挪用物资储备的;各镇(街道)对重点人员“应救未救”、防疫物资发放不及时、探访关爱不到位的;对殡葬机构应急措施不到位、服务质量跟不上的;对民政领域工作人员中出现“黑中介”、“黄牛”的,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