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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3-06113 发文时间: 2023-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3〕60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德清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和国家、省林业草原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清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请相关镇(街道)、部门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保障湿地资源永续利用。

 

附件:德清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4


附件

 

德清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

 

序号

湿地名称

湿地位置

湿地面积(公顷)

湿地

类型

管理机构

主管单位

中心坐标

东经

北纬

1

高峰水库湿地

高峰村

12

库塘

莫干山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9°  55' 30.094" E

30°  36' 34.728" N

2

齐眉山漾湿地

葛山村、蠡山村

37

湖流

钟管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0°  7' 32.295" E

30°  35' 20.521" N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