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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3-06870 发文时间: 2023-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3〕65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德清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工作重点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2.2指挥部办公室

2.3专家咨询机构

2.4各地应急机构

3灾害分级

3.1特别重大(级)

3.2重大(级)

3.3较大(级)

3.4一般(级)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监测预警

4.2预警预防行动

4.3预警支持系统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分类响应

5.3先期处置

5.4信息报告

5.5指挥协调

5.6社会动员

5.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8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6.2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6.3基础设施恢复

6.4灾后重建

6.5保险理赔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7.2资金保障

7.3通信保障

7.4交通运输保障

7.5电力保障

7.6物资装备保障

7.7治安保障

7.8避灾场所保障

7.9医疗卫生保障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8.2调查评估

9责任与奖惩

10附则

10.1名词说明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10.3解释部门

10.4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德清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本县以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县人员进出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严重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发挥基层力量,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保障市场商品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

(3)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企业生产安全;

(6)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重要公共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7)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8)维护社会稳定。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德清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2.1.1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

局局长(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供销社、德清银保监组、县融媒体中心、县红十字会、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湖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建发集团、县文旅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石化德清支公司。

2.1.2县指挥部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下设监测预警、交通运输保障、民生保障、生产保障、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后勤保障七个应急响应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1)监测预警组:由县气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湖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县交通水利集团等单位组成。负责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确保畅通;协调落实客运站、停靠船舶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按各自职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3)民生保障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石化德清支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水、电、气、油等必要生活物资保障和通讯等安全运行。负责在校学生、养老机构等安全及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生活免受影响。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4)生产保障组:由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农业、林业、企业、旅游景区等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5)应急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武部、武警德清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成。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6)新闻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7)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保障和监管。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协调武警德清中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组织协调灾害核查、损失评估、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危化、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2)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县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实施县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组织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抗灾自救的典型事迹。

4)县发改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提请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铁路相关部门承担重点物资紧急调运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指导电力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供电保障工作。

5)县经信局:协调指导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

6)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落实极端天气时停课等应急措施;指导学校开展雨雪冰冻防御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工作。

7)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县民政局:指导监督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9)县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技术支撑、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工作;指导林业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1)县建设局: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工地、物管小区地下车库等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供水供气管网安全运行,组织必要的抢险物资储备;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安全管理;指导相关企业对受损供气供水管网进行抢修。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系对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组织开展内河水上搜救;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3)县水利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工程等防御雨雪冰冻和灾后恢复工作。

14)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雨雪冰冻防御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负责县级农作物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15)县商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协调应急成品油保障;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和调用。

16)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镇(街道)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监督、指导农家乐、民宿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负责灾害影响期间灾区环境污染情况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19)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灾害影响期间城市环境、市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的除冰除雪等其他防御工作。

2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保障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督和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稳定。

21)县大数据局:组织、协调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共享、开放;负责雨雪冰冻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

22)县供销社:协调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调运,协同做好灾区所需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

23)德清银保监组:督促保险公司做好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

24)县融媒体中心: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25)县红十字会:协助镇(街道)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26)县人武部: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担负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和宣传报道工作。

27)武警德清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县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8)湖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高速公路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交通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对外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及时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9)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灾害影响期间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灾情救援工作。

30)县建发集团:负责做好受损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抢修。

31)县文旅集团:协助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做好景区景点以及相关企业单位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32)县交通水利集团: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城乡公交保障工作及相关企业防御雨雪冰冻天气工作。

33)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位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受损电力设备设施的抢修,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用电,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4)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负责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35石化德清支公司:负责做好应急所需的油品保障。

2.2指挥部办公室

2.2.1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气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2.2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负责建立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

6)负责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7)负责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9)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县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与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县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4镇(街道)应急机构

各镇(街道)应设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属地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3.1特别重大(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德清县行政区域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德县行政区域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德清县行政区域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

3)造成县内高速公路、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况致使县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域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县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短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市或县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德清县行政区域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德清县行政区域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德清县行政区域范围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或者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县内或与县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域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30%以下;或一个镇(街道)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全县较大范围的交通、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县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德清县行政区域范围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县域内高速公路或国、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铁路、公路运输秩序,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本县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域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县内交通、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县政府应急处置的。

3.4一般雨雪冰冻灾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百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

3)造成县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县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县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县政府应急处置的。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监测预警

1)县气象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具体按照《德清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实施。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121日至次年330日为本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视情宣布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关键期,县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影响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3预警支持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级、级、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政府及有关市级部门和周边县(区)报告或通报情况。

1)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县气象局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县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县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武警德清中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指挥部由本级总指挥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镇(街道)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道路交通主干道、铁路、航道以及电网、通信、供水、供气管网、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群众。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

5.1.2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级)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时,县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视情给予应急支援。

5.2分类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等单位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工业、农业、林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公安局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建设局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5.3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Ⅱ级、Ⅲ级)发生后,受灾地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道)、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4.1气象信息

当监测出现或预报持续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县气象局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交通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县内交通、铁路等场站、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公安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公共设施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农林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林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其他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指挥协调

5.5.1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或县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县气象局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的畅通;县综合执法局要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路长制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迅速开展除冰雪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湖州高速交警二大队与县交通局、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等密切配合,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力量清除公路积雪,加强设施维护,组织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县交通水利集团迅速组织力量清除客运站场积雪,确保客运班车正常营运。港航部门加强辖区水路和运输的管理,确保辖区内人员、物资等运输的安全畅通。

3)能源物资供应

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等能源企业,全力保障能源物资的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县发改局要加强居民必需生活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必要时,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县商务局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县建设局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6)医疗卫生救护

县卫生健康局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县公安局要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镇(街道)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县指挥部协调武警德清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协助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10)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5.3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县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县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武警德清中队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县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时,县指挥部或县政府迅速报请市政府及有关市级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周边区县给予支援。

5.6社会动员

各镇(街道)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发布。

2)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县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雨雪冰冻灾情的,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气象局审核,并报县两办审定后发布。

3)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县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对县内有重大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指挥部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4)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统一发布。

5)县融媒体中心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雨雪冰冻信息及时播发、刊登和发送。

5.8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政府或县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镇(街道)和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德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基础设施恢复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电网、变电站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4灾后重建

受灾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理赔

德清银保监组督促保险公司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镇(街道)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德清中队支援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按照部门职能组织实施。

 

7.3通信保障

县经信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按照部门职能组织实施。

7.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按照部门职能组织实施。

7.5电力保障

县供电公司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物资装备保障

镇(街道)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8避灾场所保障

镇(街道)和应急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和有关方案组织实施。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1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调查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县政府。

9责任与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10.1名词说明

所有气象数据为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或气象台站预报数据。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0.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10.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092号)同时废止。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