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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3-06546 发文时间: 2023-1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关于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德政发〔202321号)文件规定,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制订了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经报县政府批准,现将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若有异议,请向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日期:2023118日至1114日。

  联系电话:0572-8060122

附件: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3118

 

 

附件:

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县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筹措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13号),上级下拨我县省级耕地保护补偿资金889万,县财政配套1074.9453万元,总计1963.9453万元。

二、申报情况

各镇(街道)共申报补偿面积77483.2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9758.63亩,一般耕地7724.58亩。

三、资金分配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德政发〔202321号)按照符合补偿标准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其他一般耕地面积确定补偿单价,单价比例为5:4:3。根据各镇(街道)申报情况测算,2022年度粮食功能区补偿金额为278/亩,永久基本农田(粮功区外)补偿金额为222/亩,一般耕地补偿金额为167/亩,各镇(街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镇(街道)

补助资金(万元

1

乾元镇

140.2154

2

新市镇

556.3755

3

钟管镇

191.2071

4

洛舍镇

133.1146

5

雷甸镇

88.7125

6

禹越镇

117.0120

7

新安镇

186.7373

8

莫干山镇

153.3772

9

武康街道

2.6632

10

舞阳街道

246.9118

11

阜溪街道

52.1720

12

下渚湖街道

84.9503

13

康乾街道

10.4964

合计


1963.9453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