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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3-06546 | 发文时间: | 2023-1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德政发〔2023〕21号)文件规定,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制订了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经报县政府批准,现将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若有异议,请向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联系电话:0572-8060122。
附件: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水平,按照村级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县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德清县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一、资金筹措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13号),上级下拨我县省级耕地保护补偿资金889万,县财政配套1074.9453万元,总计1963.9453万元。
二、申报情况
各镇(街道)共申报补偿面积77483.2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9758.63亩,一般耕地7724.58亩。
三、资金分配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德政发〔2023〕21号),按照符合补偿标准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其他一般耕地面积确定补偿单价,单价比例为5:4:3。根据各镇(街道)申报情况测算,2022年度粮食功能区补偿金额为278元/亩,永久基本农田(粮功区外)补偿金额为222元/亩,一般耕地补偿金额为167元/亩,各镇(街道)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镇(街道)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乾元镇 | 140.2154 |
2 | 新市镇 | 556.3755 |
3 | 钟管镇 | 191.2071 |
4 | 洛舍镇 | 133.1146 |
5 | 雷甸镇 | 88.7125 |
6 | 禹越镇 | 117.0120 |
7 | 新安镇 | 186.7373 |
8 | 莫干山镇 | 153.3772 |
9 | 武康街道 | 2.6632 |
10 | 舞阳街道 | 246.9118 |
11 | 阜溪街道 | 52.1720 |
12 | 下渚湖街道 | 84.9503 |
13 | 康乾街道 | 10.4964 |
合计 | 1963.9453 |
德清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