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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1 来源:民政局

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拟定了《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读,提出修改意见,无意见也请反馈,各有关部门同时报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名单,322日(星期上午下班前通过浙政钉反馈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朱依睿处。

联系人:朱依睿,联系电话:8075939 18305065211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

活动管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年清明祭扫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坚决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生态文明殡葬改革,为高质量打造国际山水田园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祭扫。今年的清明节正值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正式实施乙类乙管之后,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较为集中。针对即将出现的祭扫高峰,级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殡葬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底线思维。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镇(街道)要在清明祭扫高峰前开展殡葬服务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人员做好实地督导,聚焦单位安全工作,逐一排查可能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现场秩序维护,保障群众祭扫安全。

)倡导低碳新风,引导祭扫文明。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类祭扫场所内文明低碳祭扫工作,祭扫现场严禁点香烛,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推行移风易俗改革,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文明祭扫。广泛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鲜花祭扫、无烟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委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争做文明新风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加强祭扫管理,提供优质服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工作,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要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的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工作时间

根据我风俗习惯和历年祭扫集中时间段,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集中时间为41日至49日(630—163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度出发,切实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期间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今年清明各项祭扫工作平安有序开

(二)加强统筹协调。清明节祭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明祭扫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监督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殡葬服务提供。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广覆盖、高效率的宣传优势,做好正面引导。发改部门要完善殡葬服务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公安部门在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的同时,对祭扫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罚。消防部门要及时排查祭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自然资源部门要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及时处理早期森林火情。交通部门配合安排扫专线满足广大祭扫群众出行需要。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医疗救护车辆的应急值守和科学调度,及时对祭扫活动中出现突发状况的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对烈士陵园消防安全督促检查,做好陵园祭扫防火安全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野外用火管控,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殡葬服务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加强丧葬用品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销售丧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的经营活动。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祭扫区域内乱设摊、乱占道行为进行管理,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持。

(三)快速应急处置。清明节期间,镇(街道)要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负责制。要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防止迟报、漏报,加强应急准备,确保能够有序组织,快速反应,做到临事不乱,高效运转,有效应对。

(四)加大宣传引导。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广泛宣传清明期间祭扫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推广鲜花祭扫、无烟祭祀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委会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附件1.2023年德清县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德清县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应急领导小组联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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