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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3-02142 | 发文时间: | 2023-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政办发〔2023〕17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度德清县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度德清县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高新区相关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一)高质量完成全年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全年全县净增8750人,二季度末完成总任务数的60%,三季度末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四季度做好过程管控、查漏补缺。
(二)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公积金扩面工作,确保企业建制率达100%,人员建缴率较2022年提升8%。
(三)抓好限上服务业企业公积金扩面工作,确保企业建制率达到100%,人员建缴率较2022年提升8%。
(四)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和青年创业群体、农业组织等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人员建缴率较2022年明显提升。
(五)开展高质量公积金扩面工作,提高人均建缴水平。
三、统计范围及方法
(一)除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的新开户人员、封存人员转启封人员、外地转入人员(县外转入)、批量建立的人事代理职工,扣除当月核减人员后的净增人数。
(二)个体工商户、青创群体、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个人缴存的提供《公积金个人新增缴存清册》,每月月底前报县公积金中心。
(三)县公积金中心及时全面统计扩面净增人数,并于每月底公布完成情况,年底考核以累计数为准。
(四)统计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统计。
四、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一)本年度考核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以12月汇缴成功为准)。
(二)考核工作实行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高新区相关局、各镇(街道)应按季完成节点任务数,在9月底前完成全年扩面任务。年终考核结果将按权重分计入县对镇(街道)综合考核。
附件:1.2023年度高新区相关局、镇(街道)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分解表
2.公积金个人新增缴存清册
附件1
2023年度高新区相关局、镇(街道)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分解表
单位 | 净增任务数(人) |
高新区相关局 | 2750 |
乾元镇 | 730 |
新市镇 | 1000 |
钟管镇 | 580 |
洛舍镇 | 380 |
雷甸镇 (含原通航局) | 1050 |
禹越镇 | 480 |
新安镇 | 550 |
莫干山镇 | 160 |
武康街道 | 370 |
舞阳街道 | 300 |
阜溪街道 | 140 |
下渚湖街道 | 160 |
康乾街道 (含智能生态城) | 100 |
合计 | 8750 |
附件2
公积金个人新增缴存清册
日期:
序号 | 所属区域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