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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了 这些知识你要懂!
发布日期: 2023-04-27 来源:德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国际劳动节(4月25日至5月1日)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每年宣传周期间,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围绕一个主题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关于职业病防治,你了解了多少呢?下面,有蓝盾卫士给大家做一个《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内容的小科普。

一、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来源分类有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

(四)我国有哪些职业病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五)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1.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

2.作业方式采取防护措施不合理;

3.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

(六)怎么知道自己有无得职业病

最有效的办法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七)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怎样预防职业病

1.树立职业卫生理念;

2.主动参与职业卫生培训;

3.遵守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和维护防护用品;

5.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八)什么是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二、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有哪些?

(一)受教育、培训权

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劳动者有权利得到职业卫生培训。通过培训,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知识,在工作中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二)职业健康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告知和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布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数值;

3.用人单位应提供岗前、在岗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

(四)获得劳动保护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检举、控告权

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

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

(六)拒绝作业权

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保护措施的作业;

2.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参与民主管理权

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劳动者应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的义务,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义务等。

三、劳动者职业卫生义务有哪些?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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