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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3-02725 | 发文时间: | 2023-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德清县党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现对《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加强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应用实战实效,是今年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我县出台了《德清县数字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德数改办〔2021〕1号)、《德清县党政数字化应用“关停并转”暂行办法》(德数改办〔2022〕3号)等文件,通过全量应用“关停并转”、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方式,统筹数字化项目建设、构建数字化项目全流程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信息系统多跨协同、数据资源安全共享,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2021年制定的《德清县党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作了修订,并会同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信创办、县网信办、县改革办等单位进行调整完善,发布了《德清县党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我县党政数字化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项目”)建设,实现数字化项目的统筹建设、统一管理和整合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全面提升政府现代化综合治理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申报与审核
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申报前对拟建项目作充分调研、论证并完成集体决策。项目申报时,在县大数据局通知的申报时限内,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拟建数字化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础信息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包括项目背景、依据、目标、需求以及投资概算等,投资概算应当包含安全、测试等配套经费。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应通过德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系统 (涉密项目除外 ),定期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三)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期间主要包括项目初验、试运行、应用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项目应用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参照《德清县党政数字化项目应用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德数发〔2022〕5号)执行。
(四)项目绩效评价
建立和完善数字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通过后台取数、资料审查、现场调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数字化项目的统建融合、协同共享、安全保密、创新服务、应用效果、成本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评。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数字化项目,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建设,用于支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镇街及其下属二级部门或单位(不含国企、医院、学校)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优化内部管理,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及其他需要纳入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等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五、执行标准
(一)符合全省数字化改革和我县智慧城市规划要求,满足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的工作要求;
(二)项目必要性充分、需求明确、方案可行、概算合理、功能实用,无重复建设内容,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基础上开展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按需迭代;
(三)符合公共数据管理、政务网络管理和公共视频资源管理相关要求,充分考虑数据共享、开放和多部门业务协同;
(四)符合集约化、标准化的要求规划设计,基于德清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开发,按要求使用统一和推荐组件;
(五)符合国家关于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有关要求;
(六)鼓励各单位将地理信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数字化项目建设;
(七)符合电子归档有关要求。
六、注意事项
(一)办公通用设备(含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一体机等)、行业专用设备(含警用装备,环保、气象、水利等监测设备)、楼宇智能化项目(含会议、视频等系统)、内容制作或宣传运营服务(含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新媒体)不纳入本办法管理的范畴;
(二)5万元以下的零星运维或者服务等非新建应用类项目可直接进行采购;
(三)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包含服务企业、群众、特殊社会群体功能的项目,需召开社会需求听证会,充分吸纳服务对象意见及建议;
(四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章说明落实安全可靠要求的有关情况;
(五)预算资金为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应用类项目,需提交市大数据局及市数字化改革综合应用六大牵头单位评审,并报省级数字化改革综合应用六大牵头单位备案;
(六)项目建设因客观原因取消或终止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报县大数据局、县财政局备案,由县财政局收回预算安排;
(七)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数字化项目建设合同,应明确项目数据、知识产权、源代码归属,研发类项目原则上应归属项目建设单位所有。合同应报县大数据局、县财政局备案。
(八)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项目质量,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的数字化项目要实行数字化项目工程监理制,监理服务应单独成项申报;100万元以下数字化项目鼓励实行监理制;
(九)项目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性要求,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设,等保测评费用应纳入该项目预算;
(十)项目运行和维护管理实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承建单位对项目履行质保责任,质保期和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般不少于3年。
七、关键词诠释
数字化项目: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建设,用于支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镇街及其下属二级部门或单位(不含国企、医院、学校)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优化内部管理,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及其他需要纳入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等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社会需求听证会:社会听证制度,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四个主要方式之一(另外三个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主要以举办听证会为方式,让公民积极参与决策机关的决策方案的拟定和修改。社会听证制度主要记政府就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审批项目、行政许可、价格、社区社会事务、重大立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推行社会听证制度,记听证事项的采纳和效果。
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是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网络安全:网络安全(Cyber Security)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施后,网络安全内容涵盖了网络空间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等建设要求,是网络安全设施和信息安全综合体系。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数字化项目管理可以帮助使用单位提高服务效率和响应速度。通过数字化工具和自动化流程,使用单位可以更快速地处理各类事务,减少繁琐的手动操作和纸质文件处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安全
数字化项目管理可以帮助使用单位实现更高效、更安全的信息管理。通过建立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和数据库,政府可以集中管理各类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能力。同时,数字化项目管理系统注重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和预算管理
数字化项目管理可以帮助使用单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预算管理。通过数字化工具和数据分析技术,使用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各项项目的资源需求和预算情况,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和预算规划。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实现政府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九、新旧政策差异
(一)新增条例:办公通用设备(含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一体机等)、行业专用设备(含警用装备,环保、气象、水利等监测设备)、楼宇智能化项目(含会议、视频等系统)、内容制作或宣传运营服务(含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新媒体)不纳入本办法管理的范畴;
(二)新增条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专章说明落实安全可靠要求的有关情况;
(三)新增条例:预算资金为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应用类项目,需提交市大数据局及市数字化改革综合应用六大牵头单位评审,并报省级数字化改革综合应用六大牵头单位备案。
十、解读机关
责任科室:德清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产业发展科
负责人:王卓丞
咨询电话:0572-807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