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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3-03220 | 发文时间: | 2023-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民〔2023〕15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民政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近日,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的“十条”意见》,现对《意见》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示范引领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13号)、《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中共德清县委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德委发〔2020〕17号)和《德清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康养德清”工作方案》(2022-2025)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建设迭代升级,优化运营管理,更好地在提供公共服务、帮扶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建设、推进民主协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推共同富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做法
《意见》分为十条内容,分别是优化点位布局、深化运营机制、做实服务平台、注重服务成效、选优配强服务力量、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建立全响应服务制度、强化品牌建设、优化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第一条 优化点位布局。明确了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建设需动态做好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点位优化调整。幸福邻里中心结合实际也可根据德清县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3年)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第二条 深化运营机制。明确了各镇(街道)和县民政局对于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责任。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要落实评估任务,结果纳入运营考核依据。
第三条 做实服务平台。明确了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平台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枢纽要强化。平台既要落实特殊群体的信息档案确保精准化服务,又要健全日常沟通制度确保与村社、镇(街道)联系到位,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第四条 注重服务成效。明确了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要重视居民需要。平台量体裁衣开展服务,同时将居民满意度测评纳入考核指标。
第五条 选优配强服务力量。明确了服务队伍力量要选优配强。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驻点工作人员上岗前要实行持县级培训上岗合格证上班,上班两年内原则上确保持社工证上岗。各镇(街道)、社工机构要积极推选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并鼓励持证社工参与辖区内公益服务。
第六条 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明确了依托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基础平台,深化省级现代社区建设“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试点,充分发挥“五社”要素,全面提升运营可持续性。
第七条 建立全响应服务制度。明确了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要实现全响应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休,驻点社工周六正常上班组织“幸福周末”系列活动,且周日保证功能室对外开放,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八条 强化品牌建设。明确了每个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要有自己的品牌项目。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每年紧扣县域“幸福.吾社”品牌实施不少于2个品牌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康养德清”品牌。
第九条 优化考评机制。明确了考评细则变化。第三方、县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四个考评主体的占比依次为50%、20%、20%、10%。日常走访、暗访督查结果纳入中期、末期评估,下拨运营资金情况列入年底考核。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考评按照(德民〔2019〕45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明确了运营机构的奖惩依据、标准。每年由县财政对市级星级评定予以保障奖补经费。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评估实行末位惩罚制度。对严重违反民非财务制度的社会组织,承接幸福邻里中心运营实施一票否决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评估考核分值拨付运营资金。
(二)相比2021年的变化
1、在“新增一批”“调整一批”“取消一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人群、考评等差异,动态做好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点位优化调整。
2、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评估比例改变,第三方占比下降20%,县民政局、镇(街道)、村(社区)分值占比分别上升5%、10%、5%。
3、“幸福周末”系列活动由原来的每月两次变成每月四次。落实全响应服务制度,鼓励推出“服务八点半”等延时服务,周日保证功能室对外开放,周一至周五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休。
4、针对幸福邻里中心(儿童之家)的奖惩制度,处罚对象最低标准由原有的不低于80分改为排名不处于末位5%,在原有终止合约的基础上新增扣除当年运营经费的5%。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德清县民政局
解读人:吕秋月(局长)
联系电话:0572-825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