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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改造工程-电梯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次数:文章字号:

德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改造工程-电梯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德招建【2023】167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德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改造工程-电梯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德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改造工程-电梯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规模:共计2台电梯,为机房客梯 

交货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后溪街,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招标范围:旧电梯拆除电梯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免费质保等,本项目要求所有的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配合总包及其他相关单位进度,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费用不做调整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计划投资估价5791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电梯制造商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特约经销商(同时只接受一个品牌授权),有效期内以上两种均以认可

2本项目电梯安装单位必须为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电梯安装单位【其授权的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本项目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证书(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有效期内以上两种均以认可。

3电梯维保单位必须为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电梯维保单位【其授权的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具有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本项目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证书(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有效期内以上两种均以认可

4)202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为准)投标品牌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投标品牌承接过单个合同1台(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为本企业员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单位(含三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中的制造商也不得授权其他代理商参加本标段投标;(4)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其他:(1)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工程投标;(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2023年45日至2023年47日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4.2已注册用户,请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47.98.132.97: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

CA锁办理:

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3 咨询电话:4000878198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5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23年6119:30前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提出异议功能中在线提出问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219:30,上传至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即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219:30

5.4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72-806675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清河坊1号

联系人: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商会大厦5楼505室

联系人:俞晓俊、沈伟琴

联系电话:0572-8299115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2023年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