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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3-03584 发文时间: 2023-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德政办发〔2023〕35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德清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德清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6

2023年德清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湖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3年湖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德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等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重要理念,充分依靠科技力量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评估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为实现“两个先行”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地质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启动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加快构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多手段风险识别、多层次监测预警、多方位应急处置、多形式综合治理和多维度管理创新体系。完成县域“一坡一卡”管理,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技术支撑,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重点防范时段和区域

(一)重点防范时段。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需要防范因短时强降水、连续降水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的时段,以及923日至108日杭州亚运会召开期间是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范围。全县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莫干山镇、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康乾街道,其中莫干山镇为重点防治镇。

(三)重点防范地段。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山区人口集聚区、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交通沿线和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切坡建房、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场馆周边区段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编制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多手段风险识别体系、多层次监测预警体系、多方位应急处置体系、多形式综合治理体系、智能化数字管理体系、多维度管理创新体系建设。

2.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基层防灾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网格化管理运行,明确网格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和要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要明确1名专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负责开展巡查监测等工作。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组织有关部门、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场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点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风险情况,排查人口集聚区、学校、旅游景区、工棚、农家乐和各类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区域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情况,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

2.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加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动,及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和会商。按照县级预警到村的要求,强化县级预警指挥作用,动态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时预警提示单,不断细化预报预警的颗粒度。

3.持续深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行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进乡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充分发挥地质队员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力军作用,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4.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优化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充实各类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迅速调集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救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提供地质灾害测绘成果资料和地理信息服务,参与应急调查、评估分析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1.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严格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逐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排查巡查制度、精细化监测预警、一点一案措施、值班值守制度等落实情况,确保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全部进岗到位,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全部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相关防灾工作设备、物资等准备工作到位。

2.开展地质灾害一坡一卡管理。完成县域“一坡一卡”管理,利用高精度遥感数据和山区住房人口资料,划分山区丘陵地段坡面单元。汇编以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切坡建房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形成地质灾害“一坡一卡”数据库,研发地质灾害风险统一评价模型。根据孕灾条件和承灾对象变化情况,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动态调整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险等级和管理类别,及时更新地质灾害“一坡一卡”数据库。

3.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完成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建成一定年限以上治理工程的复查维护,确保防治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4.加大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力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力度。紧密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让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村入户、进学校、进建设工地和矿山企业;推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APP、风险识别码,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识灾、避灾、救灾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县级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要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实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人员力量,整合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科技和地勘系统专业队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制度,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年度目标任务实行年度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网格员、驻县进乡地质队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防灾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员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