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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3-04276 | 发文时间: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政办发〔2023〕42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2023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德清县2023年金融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
为引导全县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实践,按照县“两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决策部署,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快速响应企业融资需求,全面多管齐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标准
(一)金融机构
1.银行机构:具体考核细则参照《2023年德清县银行系统“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方案》(具体指标见附件1)。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占比50%,考核数智科创金融改革、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营商环境及加扣分四项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2)。
2.保险机构(在德清设立的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保险支公司):考核业务开展情况、创新业务、社会责任、金融宣传、合规经营五项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3)。
3.证券机构:考核资本市场普惠服务、“凤凰行动”完成情况、直接融资、金融宣传、组建产业投资基金、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招商、参与科创金融改革、创新举措九项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4)。
(二)地方金融组织
小贷机构、民融机构、转贷机构、担保机构、典当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考核个性和共性两大指标(具体指标见附件5)。
(三)金融管理部门
考核指导、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市、县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见附件6)。
二、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结果与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年度评先评优、奖励挂钩,奖励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金融管理部门限德清银保监组)。其中:
(一)对银行机构年度考核设置一、二、三等奖,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纳入下年度财政性存款竞争性存放全年赋分。
(二)对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分设置一、二、三等奖。
(三)对地方金融组织设置一、二、三等奖。
(四)对金融管理部门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实施
成立县金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对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上报自评情况(不报自评情况视作放弃)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形成书面情况汇报,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附件:1.2023年德清县银行系统“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
竞赛方案
2.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3.德清县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4.德清县证券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5.德清县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6.德清县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保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7.德清县金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2023年德清县银行系统“四比一争”
大比拼主题竞赛方案
为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县两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县内银行系统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营造“比规模增量、比规模增速、比系统排名、比资产质量,争行业先进”氛围,全力加快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县域金融活力,为聚力打造“改革创新高地 品质生活新城”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
全县24家银行机构。
(二)考核方式
2023年银行系统“四比一争”大比拼主题竞赛采取“差异化、模块化”分类分组考核机制。各银行机构根据2022年12月末存贷款总规模,划分为三组,分组考核(详见附1)。对银行机构3月、6月、9月、12月进行季度比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量、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存贷比三县排名、贷款比年初增幅三县排名以及存贷款目标任务完成率等五项指标(详见附2)。各银行机构的季度考核得分按照一季度40%,二、三、四季度各20%计算总分。
二、考核内容及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银行系统年度评先评优、奖励挂钩,奖励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其中:
(一)对各银行机构季度比拼考核结果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每季度考核得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计入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财政性存款竞争性存放全年赋分及专项债竞争性存放计分。
(二)如出现银行机构不贯彻县政府协调意见,对明确帮扶企业擅自抽贷、压贷、增加贷款条件等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领导班子成员发生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在金融服务中存在违规经营,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况,考核领导小组有权视情降低该行考核等次或取消评选资格。
(三)对全县经济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银行机构,可以直接晋升为一等奖,并且不影响一等奖的比例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德清支行、德清银保监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银行机构“四比一争”竞赛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丁金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强化考核实施
银行机构季度比拼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各银行机构季末比拼考核指标数据以人行德清支行报表数据为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结果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布实施。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银行机构“四比一争”竞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银行机构分组情况
2.银行机构季度目标考核评分细则附1
银行机构分组情况
A组(7家):德清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德清支行、农业银行德清支行、建设银行德清支行、中信银行德清支行、中国银行德清支行、湖州银行德清支行;
B组(8家):兴业银行德清支行、杭州银行德清支行、邮储银行德清支行、浦发银行德清支行、德清湖商村镇银行、交通银行德清支行、农发银行德清支行、华夏银行德清支行;
C组(9家):宁波银行德清支行、浙商银行德清支行、绍兴银行德清支行、招商银行德清支行、嘉兴银行德清支行、稠州银行德清支行、泰隆银行德清支行、台州银行德清支行、民泰银行德清支行。
附2
银行机构季度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季考内容 | 权重分 | 考核细则 | 数源部门 | |
银行机构季度目标考核指标 ︵ 5 项 ︶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量 | 30分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量最多得3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2分。负增长不得分。无同比数据与年初比。 | 人行德清支行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速 | 20分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最多得2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1分。负增长不得分。无同比数据与年初比。 | 人行德清支行 | |
存贷 比三县排名 | 10分 | 余额存贷比在本行系统三县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得8分,第三得6分。三县未全覆盖的排名未得第一按第三计算。 | 人行德清支行 | |
贷款比年初增幅三县排名 | 30分 | 贷款比年初增幅在本行系统三县排名第一得30分,第二得25分,第三得20分。三县未全覆盖的排名未得第一按第三计算。 | 人行德清支行 | |
存贷款目标任务完成率 | 10分 | 存贷款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得10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县金融办 |
附件2
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序号 |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银行机构季末比拼考核情况(50分) | ||
2 | 数智科创金融改革(20分) | 2分 | 完善组织架构,有专门设立科创专营机构并纳入县科创金融服务联盟的,得2分。 |
2分 | 建立科创企业尽职免责制度和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配备专职管理层和信贷服务人员的,得2分。 | ||
6分 | 将人才层次作为融资授信依据。创新推广科创型企业专属信贷产品,服务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创新产品并运用的,得3分,成效突出的最高得6分。 | ||
6分 | 为科创型、人才型企业提供常态化金融服务,解决名单内企业融资需求。为科创企业提供贷款的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加0.5分,最高得6分。 | ||
2分 | 优化银担合作机制。为科创企业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的,得2分。 | ||
2分 | 为大型科研基础设施提供长期低成本融资支持,有争取再贷款资金的,得2分。 | ||
3 |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15分) | 5分 | 围绕转型金融、绿色普惠金融、生态金融等重大改革攻坚任务,创新绿色信贷金融产品服务得2分。形成具有推广性的典型案例的,加3分。 |
2分 | 围绕小微、三农等主体,通过ESG5.0评定绿色企业,并将ESG 评价结果和绿色认定情况纳入信贷流程管理应用,得2分。 | ||
4分 | 绿色信贷余额增速高于全部贷款余额增速,且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占比达到要求的(其中国有大型银行23%,股份制银行22%,城商行24%,农商行及村镇银行27%),各得2分;只有一项达到要求的得2分,并根据另一项达标情况进行赋分;两项均未达标的,视情况给分。 | ||
4分 | 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智能合约、硬件钱包等技新术创新应用项目、全国首创的应用场景、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场景,相关场景由县金融管理部门认定,每一项加2分。 | ||
4 | 营商环境 (15分) | 5分 | 由县级国企、优强企业及镇(街道)政府对银行在服务主动性、产品有效性等关系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进行打分,得分最高得3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0.2分;不动产抵押登记网办率90%以上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4分 | 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县金融管理部门专项工作部署,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做好协调服务,得2分。积极报送各级案例评选并获评的或者支持县委县政府工作贡献突出的,加2分。 | ||
1分 | 推进清廉银行建设成效显著,得1分。 | ||
5分 | 上报信息每录用一条得 0.5分,被县级录用宣传的每条加0.5分,被市级及以上录用宣传的每条再加0.5分,最高得5分。对指定约稿信息不上报,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5 | 加扣分 | 加分 | 招引金融人才,考核年度每引进一名40周岁以下全职博士生,加1分,最高得2分。向人才企业提供融资3000万元以上,加1分,每超额3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3分。 |
扣分 | 被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处罚每次扣3分;被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每次扣1分;扣分不设下限。不执行政府决策和协调措施,发生一次扣10分。 |
附件3
德清县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序号 |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业务开展情况 (40分) | 保费 收入 (30分) | 财险公司保费收入1亿元以下的,增幅5%以上得30分,增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10分;保费收入1—3亿元,增幅4%以上得30分,增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10分;保费收入3亿元以上,增幅3%以上得30分,增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10分。增幅以整数计算,不足一个点不计入。 寿险公司保费收入1亿元以下的,增幅15%以上得30分,增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10分;保费收入1—3亿元,增幅13%以上得30分,增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10分;保费收入3亿元以上,增幅11%以上得30分,增幅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少10分。增幅以整数计算,不足一个点不计入。 |
创先 争优 (10分) | 保费收入在公司全市系统内排名第一得8分,第二得4分; 保费收入增幅在公司全市系统排名第一得7分,第二得3分。 | ||
2 | 推进科创金融改革 (50分) | 20分 | 财险围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险种类和服务机制,推出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等险种的,每项得5分,经市认定为创新典型案例加10分,最高得20分。 |
寿险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各级科技人才的养老、意外等创新保险种类,被金融管理部门认可,每项得5分,经市认定为创新典型案例加10分,最高得20分。 | |||
20分 | 财险围绕一二三产业,探索或推广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人才型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A类企业、出口外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保险种类的,每支持1家企业得2.5分。 | ||
寿险与银行合作推出银保创新业务服务人才的,得10分,成效特别明显的给予加分,最多加10分。 | |||
10分 | 积极开展政保合作,保险品种推广成效明显的得5分。在全市范围内影响较大的加5分。 | ||
3 | 金融 宣传 (10分) | 10分 | 每上报一条信息得0.5分,被县级录用宣传的每条加0.5分,被市级及以上录用宣传的每条再加2分。对指定的约稿信息不上报,每次扣1分。 |
4 | 合规 经营 | 扣分 | 被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处罚每次扣10分;被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扣分不设下限。 |
附件4
德清县证券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序号 |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资本市场普惠服务 | 10分 | 主导或引荐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积极对接企业,每开展1次资本对接会并及时上报,得5分。 |
2 | “凤凰行动”完成情况 | 20分 | 主动排摸上市后备企业,每上报并且经认定1家,得5分,每签约1家,再得10分。 |
3 | 直接融资 | 10分 | 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发行债券融资得5分;每服务1家企业成功获得股权、债券等融资,得1分,每募集资金1亿元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发行债券为绿色贴标债券的,再加5分。 |
4 | 金融宣传 | 10分 | 每上报一条信息得1分,被县级录用宣传的每条加1分,被市级及以上录用宣传的每条再加1分。对指定的约稿信息不上报,每次扣1分。 |
5 | 组建产业基金 | 20分 | 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得10分;促成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县企业,得10分。 |
6 |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 10分 | 促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得10分。 |
7 | 助力产业招商 | 10分 | 招引持牌金融机构、新型金融组织、上市企业及拟上市企业,壮大我县金融产业规模,每上报并且经认定1家,得5分。 |
8 | 参与科创金融改革 | 10分 | 积极参与县科创金融改革,服务科创企业融资的,每完成500万元,得1分,最高得10分。 |
9 | 创新举措 | 加分 | 1.服务1家企业上市,加20分; 2.设立金融研究机构,加10分; 3.创新产品服务,畅通县内企业、居民投融资渠道,加10分; 4.其他经认定的创新类举措,最高不超过10分。 |
附件5
德清县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表
指 标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
个 性 指 标 | 小贷机构 | 20分 | 当年贷款余额增量最多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1分;当年贷款余额增速最高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1分。 |
20分 | 上一年度监管评级A+级得20分、A级得18分、B级得15分。 | ||
10分 | 参与上报创新典型案例得5分,被市级认定为创新典型案例再加5分。 | ||
民融机构 转贷机构 | 20分 | 当年服务企业增量最多得2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2分。 | |
20分 | 6个月以内融资撮合业务占比达到60%以上得20分,未达到按比例折分;5日以内转贷业务占比达到60%以上得20分,未达到按比例折分。 | ||
10分 | 专项检查得分排名第一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2分。 | ||
担保机构 | 20分 | 与县内银行机构合作家数最多得8分,其余按比例折分。当年融资担保机构符合监管业务要求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增量最多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2分。融资担保机构接入“绿贷通”平台,且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每1000万元担保责任余额,加0.5分。 | |
20分 | 当年融资担保机构日均担保责任倍数最高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1分;当年融资担保费率最低得1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1分。融资担保机构接入“绿贷通”平台,且有发生实际业务的,每1000万元担保责任余额,加0.5分。 | ||
10分 | 上一年度监管评级A级得10分、B级得5分。 | ||
典当机构 | 20分 | 当年典当余额增量最多得20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3分。 | |
20分 | 当年典当平均息费率((利息收入+综合费收入)÷典当总额)最低得1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当年典当资金周转率(典当总额÷实收资本)最高得1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 | ||
10分 | 年审换证一次性通过得10分,整改通过得5分。 | ||
共 性 指 标 | 合规经营 | 5分 | 当年逾期率或代偿率最低得5分,排名每下降一名减1分。 |
20分 | 检查发现问题每个扣1分,同一问题最多扣5分;被上级部门要求整改的,每个问题扣2分,同一问题最多扣10分。 | ||
扣分 | 重大负面舆论,每次扣2分;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受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处罚,每次扣6分。 | ||
创先 争优 | 10分 | 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获县认可的最多得5分,获评县级及以上先进单位的每项加2.5分。 | |
共同富裕 | 10分 | 积极参与共同富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酌情打分。 | |
金融宣传 | 5分 | 每月上报不少于1条信息,得3分,被县级录用的,每条加0.5分,被市级及以上录用宣传的每条再加0.5分。对指定的约稿信息不上报,每次扣1分。 | |
专项工作 | 加分 | 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工作有效落实给予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附件6
德清县金融管理部门金融保障主要
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新增全社会融资总量 | 330亿元以上 | 县金融办 |
2 | “三进三服务”活动 金融问题化解率 | 95%以上 | 县金融办 |
3 | 科创金融改革 | 完成科创金融文件下达任务 | 县金融办 |
4 | 绿色金融综合 服务平台运用 | 高于市下达目标任务 | 县金融办 |
5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速 | 18% | 县金融办 人行德清支行 |
6 | 新增贷款 | 210亿元以上 | 人行德清支行 |
7 | 不良贷款率 | 低于全市平均 | 德清银保监组 |
8 | 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 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 不高于上年 | 德清银保监组 |
附件7
德清县金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毕长征
成员:沈清(县政府办公室)
沈忠(县财政局)
丁金伟(县金融办)
王文国(县税务局)
许勤峰(人行德清支行)
夏勤良(德清银保监组)
德清县金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丁金伟兼任办公室主任,俞明耀(县财政局)、丁红明(县税务局)、姚建栋(县金融办)、吴鸿权(人行德清支行)、姚敏(德清银保监组)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