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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4-00749 发文时间: 2024-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机构: 德清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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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工资基数对养老金的影响

一、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按照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实行封顶保底制度,即如果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300%,则按60%或300%计算;职工工资在60%—300%之间的,应按实申报。

二、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全部记录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4%缴纳。

灵活就业参保:参保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其中8%记录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

三、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算

企业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补贴+社区综合补贴。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历年缴费指数的平均值,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工资基数÷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如最低的缴费标准,缴费工资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60%,指数为0.6。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后,由统筹基金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常用的“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50周岁为195, 60周岁为139。

目前基本养老金补贴和社区综合补贴均为150元。

       由此可见,养老金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