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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4-00392 发文时间: 2024-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本站发布 发布机构: 德清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德清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53号)和《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德清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度,共公开信息133条,办理行政许可97593件,行政处罚252950件,行政强制9251件。

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5其中属于不予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的1件、属于予以公开范围而予公开4件,均依法依规办理完结,已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予以答复。我局对受理的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根据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答复,能公开的依法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保证信息更新频率,提升发布内容质量,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影响力。同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帮助公众了解公安领域的相关政策和发展动向。并且,做好新媒体管理和运维工作,严防出现脱管漏管事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

(四)平台建设

通过"德清公安"微信公众号、"德清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安德清"微博、"德清公安"抖音号和"德清公安"视频号、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并与法制大队、保密办扎实做好日常公开信息的联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务公开方面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950

行政强制

92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0.10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重大决策预公开形式缺乏多样性。

整改响应: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探索重大决策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

整改响应:完善日常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专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提高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

3.“机构设置”各子栏目发布信息不全。

整改响应:已在“直属机构”简介下补充办公时间信息和公开警务技能训练中心机构职能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