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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4-00515 发文时间: 2024-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洛舍镇 发布机构: 洛舍镇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洛舍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法规政策1条、财政资金5条、社会救助32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镇全年共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件,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县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洛舍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重点公开内容。严格审查发布信息,确保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条线、村(居)沟通对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加大网站更新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及“政策进万企进万家”等载体建设。定期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并在第一时间落实整改,确保信息可用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定期开举报箱收件,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针对该问题,已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要求及时跟进信息变动和上级政策。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针对该问题,已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结合图片、短视频等形式,从群众视角着力探索政策二次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