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动员会召开 | |||
发布日期: 2024-11-29 来源:德清新闻网 | |||
近日,2025年度德清县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动员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9月30日,湖州市印发了《湖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标志着湖州全面建立起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所谓长护险,就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础的生活照料所产生的护理服务费用进行支付的政策性社会保险,参加湖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同步参加,并按自然年度筹集,由用人单位、个人、职工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分担。根据浙江省长护险工作指引,初期暂按低水平定额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90元。我县总参保人数49.7万人,根据多方共担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基金统筹共筹资3084.3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共筹资788.50万元,用于长护险起步阶段运行。 “长护险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会保险‘第六险’,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的最新实践,也是今年的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根据重度失能人员的实际需求,可选择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服务形式。其中,机构护理是指入住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基本护理服务,每月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居家护理是指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居住在家里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上门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每月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经过前期排摸,我县共有失能老人1600人,截至11月20日,已完成评估514人,评估通过415人(其中机构255人,居家160人),合计评估通过率为80.74%。此外,4家护理机构经过二次遴选入选我县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当天,会议还就“南太湖健康保”投保工作进行了部署,该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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