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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5283 | 发文时间: | 2024-1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提升全县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将《德清县城镇供水水源联合调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18日
德清县城镇供水水源联合调度方案
为统筹调配对河口水库和东苕溪备用水源,全力保障我县城镇供水、生态流量和农业灌溉各行业合理用水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源基本情况
(一)水文条件
对河口水库库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592mm,95%枯水年降水量1235mm;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1.36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961mm,95%枯水年径流量0.81亿m3。
东苕溪备用水源多年平均流量为32.18m3/s,折合径流量为10.15亿m3;95%枯水年平均流量为16.9m3/s,折合径流量为5.33亿m3。
(二)特征参数
对河口水库集水面积148.7km2,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水库正常库容8050万m3,正常蓄水位50.2m,死水位33.2m,死库容850万m3。为保证水库水质,正常供水情况下水库兴利下限水位为39.0m,应急供水情况下水库兴利下限水位为33.2m。
东苕溪备用水源设计取水规模为30万吨/天,可向达阔水厂、环中水厂、武康水厂供给原水。
(三)供水任务
1.城镇供水。对河口水库、东苕溪备用水源承担全县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任务,供水对象包括武康水厂、环中水厂、达阔水厂和英宏水厂等4座水厂,设计供水规模合计27.5万吨/天,现状实际供水量已达8500万m3。
2.农业灌溉。对河口水库下游建有湘溪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1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约3.42万亩。湘溪灌区灌溉水源除对河口水库之外,还有小(1)型水库1座,小(2)型水库7座,山塘25座,总库容385.4万m3。对河口水库需要承担的农业灌溉用水量多年平均为320万m3,90%保证率为700万m3。
3.生态流量。对河口水库生态流量目标为0.42 m3/s。
二、供水调度原则
(一)对河口水库、东苕溪备用水源应优先满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及航运等需求。
(二)对河口水库、东苕溪备用水源应根据水源蓄水量情况,通过联合调度措施保障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需求:
1.对河口水库水位处于供水蓝色警戒区时,启动东苕溪备用水源补充全县城镇供水。水库预留足够水量保障下游灌溉、水库生态流量、城镇居民生活和重要企业用水。
2.对河口水库水位处于供水黄色警戒区时,加大东苕溪备用水源城镇供水量,暂停对河口水库农业灌溉用水。水库预留足够水量保障水库生态流量、城镇居民生活和重要企业用水。
3.对河口水库水位处于供水橙色警戒区时,加大东苕溪备用水源城镇供水量,暂停对河口水库农业灌溉和生态流量用水。水库预留足够水量保障城镇居民生活和重要企业用水。
4.对河口水库水位处于供水红色警戒区时,加大东苕溪备用水源城镇供水量,暂停对河口水库农业灌溉和生态流量用水,削减对河口水库城镇供水量。水库预留足够水量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三)当对河口水库水位低于兴利下限水位39.0m时,城镇供水进入紧急供水期,水库水质将无法得到稳定保障。若对河口水库水质良好时,水库城镇供水量削减至7-8万吨/天,其余城镇需水由东苕溪备用水源供水;若水库水质不佳时,水库暂停城镇供水,全部城镇需水由东苕溪备用水源供水。
(四)当对河口水库水位低于37.5m时,水库暂停城镇供水,全部由东苕溪备用水源供水。对河口水库预留1个月城镇供水量以备极端情况下应急使用。
三、调度管理权限
(一)德清县抗旱应急响应期间,对河口水库、东苕溪备用水源的水资源调度权限归德清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二)德清县正常供水期间,对河口水库、东苕溪备用水源的水资源调度权限归德清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