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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德清县多孩家庭 子女教育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04 来源: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德政发〔2023 〕20号)(2023918日零时起)精神,为稳妥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教育成本,切实做好多孩家庭子女教育减免政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认定范围和标准

(一)德清县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德清县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含幼儿园托班),予以保育教育费全免。

(二)德清县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服务。逐步推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符合条件的多孩家庭子女实施)。

(三)德清县多孩家庭托管(保育)服务费用减免。二孩家庭子女给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费用减免20%,三孩家庭子女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修和暑期托管服务,第三孩在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期间就保育费予以50%的减免。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流程

(一)德清县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

1.申报方式。(1)申报途径。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需于每年8月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申请;(2)申报材料。《德清县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入托子女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夫妻一方的德清县社保卡(或开户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2.申报流程。(1)申请。由家长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2)审核。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德清县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补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确认后由镇(街道)办事处统一提交县民政部门复核;(3)确认。经审核后交由县民政局将名单移交至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家长在入托报名时凭申报表格即可减免;(4)减免。教育部门或卫健局根据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子女名单和当年减免收费标准(保育费收费标准),计算所需减免经费。相关减免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按学期结算。符合条件的家庭子女无需再支付以上费用。

(二)德清县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服务

在报名阶段,先由学生监护人向施教区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实,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安置工作。

(三)德清县多孩家庭托管(保育)服务费用减免

1.申报方式。(1)申报途径。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需于每年8月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减免申请;(2)申报材料。《德清县多孩家庭托管(保育)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所有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2.申报流程。(1)申请。由家长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托管服务(保育费)费用减免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2)审核。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德清县多孩家庭托管(保育)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减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确认后由镇(街道)办事处社管办统一提交县教育局,教育局转至各相关学校;(3)减免。学校根据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子女名单和当年减免收费标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保育费收费标准),计算所需减免经费。相关减免经费报教育局计财科,按学期结算,由财政予以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子女无需再支付以上费用。

三、德清县多孩家庭子女教育减免政策及政策标准

政策内容

申报对象

政策项目

政策标准

德清县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

符合《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文件规定的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补助发放人群。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子女的家庭(至少一方为德清县户籍(因参军注销户籍的除外));

  2.生育的子女均须为德清县户籍;

  3.经民政部门认定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的低保家庭;

  4.在县内已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入托。

免保育费

 全额免除保育费

德清县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服务

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

“长幼随学服务”

除中心城区外,其他各镇街就实际情况实行长幼随学。

德清县多孩家庭托管(保育)服务费用减免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德清县户籍;                       2.《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积极生育支持十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德政发〔2023 〕20号)(2023年9月18日零时起),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②夫妻收养的子女;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减免托管服务费

二孩家庭子女给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费用减免20%。

免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修和暑期托管服务费

三孩家庭子女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修和暑期托管服务。

减免保育费

第三孩在县域内普惠性幼儿园期间就保育费予以50%的减免。

四、实施时间

2023学年秋季学期起(2023学年秋季学期的费用待2024年春季学期排摸后将两学期费用一并减免)。

五、其他事项

  1.涉及以上情形的各类申请表于每年91日前交就读学校,主要针对起始年级或转入学生,申请通过后同一学校其他学期不须提交申请表。

2.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幼儿,按政策享受免保育费;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中小学生,按政策享受免课后服务费。

3.如上级政策规定高于本标准,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4.咨询联系人:县教育局计财科屠晓辉,电话:8367939;县卫健局人口妇幼科潘燕萍,电话:8283289

附件:1.德清县低保家庭婴幼儿免费入托申请表

2.德清县多孩家庭托管(保育)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2424


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德清县多孩家庭子女教育减免政策的通知(计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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