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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0974 | 发文时间: | 2024-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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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德清县总工会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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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按照县委和上级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县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下级工会要求,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负责与高新区、各镇(街道)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本单位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5、协助县政府组织开展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技术协作组织及工会企事业的健康发展,领导和管理县总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大改革力度,逐步理顺关系。
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德清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县总工会本级。
二、2024年德清县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清县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846.10万元。
(二)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846.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7.13万元,增长26.5%,主要是2024年新增工会自有资金安排的预算项目计入财政预算收入,新增市县两级劳模春节慰问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75万元,占82.5%;其他收入148.35万元,占17.5%
(三)关于德清县总工会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846.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7.13万元,增长26.5%,主要是2024年新增工会自有资金安排的预算项目计入财政预算收入,新增市县两级劳模春节慰问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1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76.75万元,占80.0%;项目支出169.35万元,占20.0%。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97.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11万元。
(五)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7.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78万元,增长4.3%,主要是基本支出正常上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42万元,占7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22万元,占20.7%;卫生健康(类)支出48.11万元,占6.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5.4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的人员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21.00万元,主要用于市县两级劳模春节慰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9.9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贴等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缴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保支出缴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7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在职及退休人员配套医疗补助缴纳。
(六)关于德清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00万元。
(七)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未安排,上年执行数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控制数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德清县总工会本级/<表述不规范>德清县总工会财贸工会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3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预算编制要求2024年行政人员的车贴、通讯补贴调整为人员经费列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德清县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清县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德清总工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69.3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务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