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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4-01596 发文时间: 2024-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德清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防汛敏感性,抓早抓实抓细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含临时工程)项目业主开展自查;组织技术人员对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重要行洪河道、山洪风险区、在建水利工程和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的度汛准备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二)在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自查、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县水利局对全县重要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的度汛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防汛准备工作。检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和行政责任人、管理(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人员转移责任人等落实情况;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抢险避险方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一村一预案”、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修订、编报和审批情况;抢险设备调试、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队伍落实情况;预案(方案)演练计划及开展情况。

(二)工程安全度汛。围绕“八张风险清单”管控要求,排查整治工程安全度汛隐患,特别是山塘水库泄洪设施、堤防缺口、闸泵启闭、河道行洪阻碍、在建水利(涉水)工程穿破堤和高边坡等需重点检查;病险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制订及落实情况;水利工程调度责任、调度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水毁工程修复。水毁修复工程实施进度及质量,4月15日前能否完成修复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四)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水文监测设施、水雨情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山洪监测预警系统、监测预警人员落实、山洪灾害预警“叫应”机制落实情况、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等的日常运行及管护情况。

(五)其他。2023年上级部门有关水旱灾害工作暗访、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山区建房、修路、搭桥、盖板等人为活动加剧山洪灾害情况;近几年水利防汛工作中暴露的隐患、“短板”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强监管的要求,迅速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对象、内容、责任人,并于2月底前完成自查,县水利局将在3月上旬组织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的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抽查安排见附表1)。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防汛准备、工程安全、水毁修复、监测预警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如实填写附表2-13。2月底前,将检查总结、检查表格以及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三)加强整改,限期销号。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4月15日前完成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动态跟踪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从3月10日起,动态更新隐患整改情况,每隔10日上报《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整改动态清单》(附表3),确保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