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动态 > 通知公告

四川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文章字号: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通过深挖细查,发现四川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2021年度德清县小型水库加固提升工程(II标)投标活动中涉嫌存在弄虚作假。该部门将线索移交后,由德清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办该案件。近日,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德清县综合执法局决定公开该案例详情。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 3日,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检查。通过调阅2021年度德清县小型水库加固提升工程(II标)项目招投标档案材料,发现四川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经查询巴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信息,确认四川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涉嫌弄虚作假。2023年8月7日,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向德清县综合执法局移交了该案件。德清县综合执法局查实四川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为巴州区病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项目施工标段(施工3标段)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为8800800.11元,该项目的中标价实为3800800.11元。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德清县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照《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处罚款61000元,并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肖某处罚款3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