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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2360 | 发文时间: | 2024-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政办发〔2024〕18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政府办公室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以“极致”思维和“绣花”功夫 全力打造路见本色、物见其颜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德清县以“极致”思维和“绣花”功夫全力打造路见本色、物见其颜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德清县打造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坚持“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总载体、总抓手定位,按照“全方位、动态化、创造性”要求,以“极致”思维和“绣花”功夫推进洁化、美化、序化工作,打造路见本色、物见其颜的最洁净城市,为我县加快打造“改革创新高地品质生活新城”、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全优生”、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营造物之美、净之美、景之美、治之美的最优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力打造路见本色、物见其颜最洁净城市“1个主线”,通过“4化目标、16个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道路街区干净整洁、市政设施有序运行,园林绿化增绿见景、城市亮化璀璨绚烂、人居环境宜居和美、公共秩序规范有序,让单元美化、功能强化、生态优化、治理序化的最洁净城市成为德清闪亮的名片。
(一)单元美化。强化小区、农村、景区、公共场所等重点单元人居环境提质增效,立足打造最洁净的基本单元,以“点”突破,以“线”带动,以“面”覆盖,路面见本色、河湖见洁净、小区见颜值、乡村见美景、景区见韵味,展现单元洁净、整体大美的美好城市形象。
(二)功能强化。加快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在城市道路、交安设施、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等基础设施上下足功夫,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杯水不溢畅通无碍”市政设施基础,形成“推窗见绿,出门即景”的公园绿化体系,点亮“灯景相融,璀璨绚烂”的城市灯光带,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三)生态优化。聚焦大气污染、垃圾分类、工地治理、渣土管控等重点生态领域,立足德清生态实际,做好点源、线源、面源、内源防治,推进污染治理、抓实问题整改、促进生态持续,擦亮蓝天净土基底,实现环境治理优化,打造宜居宜业美丽生态画卷。
(四)治理序化。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建设,建立部门单位间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综合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顺畅、停车秩序良好规范,大力提升公交、出租等服务水平,实现街面秩序规范,商家齐门经营,不见市容乱象、“四随”行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文明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环卫保洁精准优化专项行动。开展“一路一景 匠心环卫”道路街区洁净行动,启动全方位保洁,通过划分片区、明确责任、统筹管理、科学布局等方式,实现城区3个片区主要路段的全天候、全路段、深度精细化保洁。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设施维护、垃圾收运、洒水降尘等工作力度。实施动态化更新管理,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人员配比、工作模式,针对落叶季做到早上4:00开启第一轮普扫工作,6:00前完成第一轮落叶清扫工作。更新保障环卫设备,引进落叶吹风机等新式设备,大幅提高清洁效率。持续强化收运力量,实行快速清理、集中清运,做到生活垃圾“零积存”,实现中心城区最洁净道路全覆盖,各镇(街道)打造最洁净道路不少于3条。(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二)园林绿化增绿见景专项行动。坚持打造“绿见本色花香满园”城市美景,不断推进城市扩绿和养护工作,精细管理春晖、河滨、塔山、英溪、千亩港5大综合性公园,完成改建口袋公园1个,新建城市公园1座,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环境,至2024年底,实现中心城区最洁净公园全覆盖。开展绿化带“超高土”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绿化带土壤管理,实现绿化带整洁美观,6月底前完成舞阳街、中兴路、德清大道等重点路段绿化带土壤外溢整治。加强绿化带边缘的维护,采用绿地外侧栽植麦冬等地被植物的形式,解决绿化带土壤外溢问题,实现城市园林颜值与品质双提升。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妨碍安全视距,不影响通行。加快健全公园绿道体系,完善设施设备,推进城市公园绿道有机串联,满足市民健身游玩需求。各镇(街道)按照实际开展增绿见景行动。(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建发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三)市政设施强基提标专项行动。聚焦“杯水不溢畅通无碍”目标任务,加大城区不平及破损道路的养护维修力度,开展车行道、人行道、盲道、井盖、桥头跳车等整治,完成井盖整治30处、桥头跳车城市桥梁整治2座,确保城区道路平坦畅通。提升管网运行能力,加强城区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对23座泵站机电设备、发电设备、辅助设备等进行定期维修检测,对480公里的雨污水管网、排水渠等雨水排放系统进行疏通清淤,对9个重点下沉式桥涵及2处低洼易积水点逐一进行重点管控,确保城区排水畅通、道路无积水。推进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提升,确保县城区范围内的无障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残联、县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县建发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四)城市照明增彩点“靓”专项行动。按照“灯景相融 高效节能”目标,重点开展“三精”活动。精准维养路灯设施,对县城区主要道路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形成故障路灯情况汇总表,制定针对性整改维养措施,定人定时进行销号整改,确保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达到99%以上,着力打造“商业强光区、住宅柔光区”。精细管理楼宇亮化,制定针对性巡查方案,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检查,严格考核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做到楼宇亮化故障响应率及整改率达到100%。开展清灯清杆行动,重点对县城区主干道路约1500套路灯、德清大道中间绿化带约545盏景观灯进行全面的擦洗清洁,确保路灯、景观灯设施的清洁及安全运行。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亮化设施洁净行动。(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建发集团、高新国控、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五)住宅小区精细管理专项行动。结合红色物业、好小区建设及物业日常考核等工作,不断提升小区环境品质。做到公共空间干净整洁,地面、楼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无果皮、烟头、纸屑、痰渍,墙壁、天花板无尘网、灰尘,建筑立面、楼顶干净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现象。功能设施齐全完备,小区路面平整,路灯明亮无损坏,景观绿化整齐规范,排水设施、环卫设施完善,达到“地平、水畅、道通、灯亮”的标准。文明文化氛围浓厚,小区居民对文明创建、文明宣传等工作支持率高。邻里关系和谐友善,矛盾纠纷化解顺畅。(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六)城乡环境精管善治专项行动。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重点加强农舍房屋前后、河道沟渠和田间地头等区域的整治清理,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河道风貌水清岸绿、田间地头绿色环保,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两路两侧”环境整治,聚焦主次干道、高速出入口沿线、镇村主干道两侧等,做好洁化、美化、绿化和道路平整工作,实现道路、铁路沿线干净整洁、绿化景色美观、环境优美协调、道路路面平整。以《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为指引,围绕庭院风貌、家风文明、庭院经济等方面要求建设美丽庭院,深入实施美丽庭院“三个一批”提档升级行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妇联、各镇(街道))
(七)美丽河湖清水焕颜专项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杜绝建筑垃圾倾倒、种植农作物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做好河道保洁、水面漂浮物打捞、福寿螺防治等工作,持续优化河道水质;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对所管辖河流、湖泊的巡查,高标准推进小微水体整治以及黑臭水体风险点排查,消除返黑返臭隐患。全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创建2条美丽河湖(阜溪城区段、新市古镇运河),修复河湖缓冲带5公里,完成德清县水生态修复试点县建设。(责任单位:县美丽德清专班、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八)旅游景点精品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景区环境整治、“微改造、精提升”工程、景区内部优化提升,推动景区绿化、洁化、美化。要求县域内3A级以上景区公共区域、厕所等必须保持整洁,无异味、无垃圾、无污水污物、无蚊蝇孳生等现象。景区内的公共厕所应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达到卫生标准。景区内应设置吸烟区与非吸烟区,或景区全部为非吸烟区,且管理到位。景区要采取环保措施,如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排措施等,不污染地面、河流、湖泊等,促进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集团、新市镇、莫干山镇、下渚湖街道)
(九)公共场所管服提质专项行动。聚焦“干净、整洁、有序、服务”品质要求,开展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的提质工作,实现环境卫生更加清洁、公益宣传更加有效、管理服务更加优化。强化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等重要交通场站环境保障,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强化垃圾分类、洒水降尘等工作力度,推进公交场站站容站貌、公交出租车车容车貌大提升。高质量提升农贸市场洁净水平,全面应用“浙江市场在线”等系统进行日常管理,运用“线上+线下”、“视频+AI”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十)工地扬尘面源管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7个100%”,工地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围挡、安装喷淋、扬尘监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工地出入口应当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落实专人冲洗,确保车辆净车上路,同时,以“干净、整洁、安全、美观”为原则,将全县建筑施工围挡提升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共3个档,分区域、分档次、分重点推进。至2024年底,全县打造最洁净工地50个以上。开展车辆抛洒滴漏及工地出入口标准化专项检查,严防车辆出入工地不冲洗、带泥上路、车体不洁等现象发生,加大对辖区内工程车、搅拌车、平板车行驶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身不洁情况的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十一)城市家具规范更新专项行动。按照湖州市统一部署,以“试点先行、全域提升”为原则,结合产业园区、道路、公园等重点建设项目,通过城市有机更新打造一批城市家具样板区域,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良好经验,逐步推动全域城市家具现代化建设工作。构建“产权单位自查整治、属地镇街巡查报修、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的工作体系,结合德清实际,对中心城区、景区、集镇的城市家具开展分级管理,全面提升交安设施、公共信息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艺术景观等城市家具功能品质,确保城市家具整洁、有序、协调、美观。至2024年底,打造市级城市家具试点1个。(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高新区建设局、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各镇(街道))
(十二)农村管线序化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农村管线试点序化整治,制定《德清县农村管线序化试点方案》,选取304省道-江南瑶坞景区-五四景区-德清大道-联合村-幸福村,全线为40km的“山水田园品质生活管线整治标杆带”;以及涉及16个“百千万”亩方项目,区块面积达77850余亩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管线整治示范区”,在10月底前完成一带一区整治。积极探索“管线监管一件事”,从源头审核到位、中期治理到位、末端规范到位等多方面出发,做到“清底数、减问题、保长效”。(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建发集团、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县中通服公司、相关镇(街道))
(十三)垃圾治理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治理体系,至2024年底,全县26%以上住宅小区实现“公交式清运”模式,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垃圾治理体系。统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实行全县“一盘棋”式科学规划,提前规划建设消纳场地,确保做到产消平衡,规范场地管理。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推动渣土资源化再生利用,持续高压推进工程渣土领域的执法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十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推进漆包线、玻璃行业深度治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完成企业B级标准改造20家以上。进一步推动使用活性炭治理企业纳入集中脱附管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区域和工业园区VOCs和颗粒物走航监测,高值点位实现闭环整改。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健全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网络,完善秸秆禁烧“1530”闭环处置机制。实现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检查全覆盖,积极推动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继续开展柴油货车黑烟遥感检测,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
(十五)道路交通平安畅行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全县面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落实《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加强经营性停车场监管,常态化开展停车场规范经营情况执法检查;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对违停高发、交通秩序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加强巡查管理,实时掌握静态交通违停数据,定期通报违停处置情况;继续开展中心城区“僵尸机动车”清理工作,恢复道路通行能力,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持续推进民生实事工作,开展停车资源错时共享行动,落实新增共享停车位开放及新增停车场建设工作,新增停车位、共享停车位各600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十六)市容秩序严管细控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市容顽症的集中整治,按照“无占道经营、无违章停车、无暴露垃圾、无乱贴广告、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等“六个无”要求落实市容管理工作,严格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进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LED显示屏)大排查、大整治,创建完成1个省级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样板区。持续深化全域范围纠治随意车窗抛物、随便乱扔垃圾、随手乱丢烟头、任随宠物大小便“四随”坏习惯行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持续纠正违法行为,促成良好行为习惯,切实为打造品质生活新城树起文明标杆。(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各镇(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
全面部署进一步推进以“极致”思维和“绣花”功夫全力打造路见本色、物见其颜的最洁净城市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坚持分步推进,确保各个专项任务早实施、早完成。
(二) 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0月)
按照总体目标,全力推进重点任务,按照“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要求,实行分管领导领办和闭环销号制度,全面推进全域洁净环境提升进度,确保各专项行动出实招、见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各责任单位认真开展最洁净城市工作的自查自纠,全方位检查评估、查漏补缺、完善提升,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加大对重难点问题的跟踪问效,实现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打造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上下联动,强化构建条抓块统、部门联动、反应快速、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要求,全面保障工作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及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主抓主管作用,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的职责。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明确要求,精准设置节点进度,抓好任务推进。同时,要定期督查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强化工作氛围。宣传部门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多角度、多载体宣传报道好行动成效。对不文明行为和行动不力、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加强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相关群众团体要充分整合资源力量,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最洁净城市打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推进城市共建共治共享。
附件:1.德清县打造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德清县打造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德清县打造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群
副 组 长:谈国明 章 俊
成 员:俞思衍(县委宣传部) 巫一波(县融媒体中心)
徐 海(县发改局) 钟 凯(县经信局)
潘云祥(县教育局) 刘海忠(县公安局)
张 镭(县民政局) 姚欣平(县司法局)
沈铖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得荣(县建设局)
朱 良(县交通运输局) 费丹丹(县水利局)
李 涛(县农业农村局) 戴吉强(县商务局)
董芸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李治国(县卫生健康局)
周立峰(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娄海强(县综合执法局)
方义红(县市场监管局) 华 郑(县邮政管理局)
倪建良(高新区经发局) 祝建荣(高新区建设局)
沈雪庭(县美丽德清专班) 陈舒婷(团县委)
高 瑛(县妇联) 樊立勇(县残联)
陈会峰(县建发集团) 吴成浩(县文旅集团)
章银银(县交通水利集团) 彭苗斌(高新国控)
沈利锋(电信德清分公司) 孙先山(县供电公司)
王国斌(移动德清分公司) 严正伟(联通德清分公司)
潘 睿(县中通服公司) 施 强(乾元镇)
李 超(新市镇) 曹淼鑫(钟管镇)
卫 俊(洛舍镇) 谈建良(雷甸镇)
沈海良(禹越镇) 田杭峰(新安镇)
屠伟曙(莫干山镇) 王笑山(武康街道)
武芳红(舞阳街道) 凌 峰(阜溪街道)
仲建伟(下渚湖街道) 马佳佳(康乾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谈国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得荣、朱良、李涛、董芸芸、周立峰、娄海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德清县打造最洁净城市1416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一)环卫保洁精准优化专项行动 | 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设施维护、垃圾收运、洒水降尘等工作力度。实施动态化更新管理,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人员配比、工作模式,针对落叶季做到早上4:00开启第一轮普扫工作,6:00前完成第一轮落叶清扫工作。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 县综合执法局 | 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
2 | 更新保障环卫设备,引进落叶吹风机等新式设备,大幅提高清洁效率。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 各镇(街道) | ||
3 | 持续强化收运力量,实行快速清理、集中清运,做到生活垃圾“零积存”,实现最洁净道路全域全覆盖。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 各镇(街道) | ||
4 | (二)园林绿化增绿见景专项行动 | 精细管理春晖、河滨、塔山、英溪、千亩港5大综合性公园,完成改建口袋公园1个,至2024年底,实现中心城区最洁净公园全覆盖。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打造洁净公园。 | 县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道) |
5 | 开展绿化带“超高土”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绿化带土壤管理,加强绿化带边缘的维护,解决绿化带土壤外溢问题。 | 县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道) | |
6 | 加快健全公园绿道体系,完善设施设备,推进城市公园绿道有机串联。新建城市公园1座。 | 县建设局 | 各镇(街道) | |
7 | (三)市政设施强基提标专项行动 | 开展车行道、人行道、盲道、井盖、桥头跳车等整治,完成井盖整治30处、桥头跳车城市桥梁整治2座。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道路设施提升行动。 | 县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道) |
8 | 对城区23座泵站机电设备、发电设备、辅助设备等进行定期维修检测,对480公里的雨污水管网、排水渠等雨水排放系统进行疏通清淤,对9个重点下沉式桥涵及2处低洼易积水点进行重点管控,确保城区排水畅通、道路无积水。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排水设施提升行动。 | 县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建设局、各镇(街道) | |
9 | 推进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提升,确保县城区范围内的无障碍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 县残联 | 县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建设局、县建发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 |
10 | (四)城市照明增彩点“靓”专项行动 | 主城区及交通干道功能照明设施完好率及亮灯率达到99%以上,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亮化设施洁净行动。 | 县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建设局、各镇(街道) |
11 | 主城区楼宇亮化故障响应率及整改率达到100%,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亮化设施洁净行动。 | 县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建设局、各镇(街道) | |
12 | 完成县城区主干道路约1500套路灯、德清大道中间绿化带约545盏景观灯的清洁提升,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亮化设施洁净行动。 | 县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建设局、各镇(街道) | |
13 | (五)住宅小区精细管理专项行动 | 物业管理服务美,完善物业行业考核机制,公开并通报考核结果,强化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 县建设局 | 各镇(街道) |
14 | 基础设施完善美,小区休闲设施、文体设施、排水设施、环卫设施等功能设施齐全完备,小区路面平整,路灯明亮无损坏,景观绿化整齐规范,达到“地平、水畅、道通、灯亮、景美”的标准。 | 县建设局 | 各镇(街道) | |
15 | 环境卫生整洁美,做到公共空间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现象。做好垃圾精准分类,按照“两定四分”要求,完善垃圾分类驿站,实现垃圾定时定点、精准分类投放,做到垃圾桶身整洁、日产日清、封闭运输、无外溢。 | 县建设局 | 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 |
16 | 文明居家行为美,加强《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倡导文明居家、共建美丽小区”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业主,倡导“文明居家、告别陋习”新风尚。 | 县建设局 | 各镇(街道) | |
17 | 左邻右里友善美,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积极为小区搭建一个相互认识、平等互助、文明交流的平台;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充分发挥社区事务老娘舅、“综合执法+人民调解”等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小区内。 | 县建设局 | 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 各镇(街道) | |
18 | (六)城乡环境精管善治专项行动 |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重点加强农舍房屋前后、河道沟渠和田间地头等区域的整治清理。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综合执法局、县建设局、各镇(街道) |
19 | 以《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为指引,围绕庭院风貌、家风文明、庭院经济等方面要求建设美丽庭院,深入实施美丽庭院“三个一批”提档升级行动。 | 县妇联 | 各镇(街道) | |
20 | 开展“两路两侧”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主次干道、高速出入口沿线、镇村主干道两侧等洁化、美化、绿化和道路平整工作。 |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道) | |
21 | (七)美丽河湖清水焕颜专项行动 | 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杜绝建筑垃圾倾倒、种植农作物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做好河道保洁、水面漂浮物打捞、福寿螺防治等工作,持续优化河道水质。 | 县美丽德清专班 | 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
22 | 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对所管辖河流、湖泊的巡查,高标准推进小微水体整治以及黑臭水体风险点排查,消除返黑返臭隐患。 | 县美丽德清专班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 |
23 | 全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创建2条美丽河湖(阜溪城区段、新市古镇运河),修复河湖缓冲带5公里,完成德清县水生态修复试点县建设。 | 县美丽德清专班 | 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 |
24 | (八)旅游景点精品建设专项行动 | 县域内3A级以上景区公共区域、厕所等必须保持整洁,无异味、无垃圾、无污水污物、无蚊蝇孳生等现象。景区内的公共厕所应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达到卫生标准。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县文旅集团、新市镇、莫干山镇、下渚湖街道 |
25 | 景区内应设置吸烟区与非吸烟区,或景区全部为非吸烟区,且管理到位。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集团、新市镇、莫干山镇、下渚湖街道 | |
26 | 景区要采取环保措施,如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排措施等,不污染地面、河流、湖泊等,促进可持续发展。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县文旅集团、新市镇、莫干山镇、下渚湖街道 | |
27 | (九)公共场所管服提质专项行动 | 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指导市场完善洁净管理工作机制,督促市场建立长效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高质量推进洁净管理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各镇(街道) |
28 | 开展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等的提质工作,实现环境卫生更清洁、公益宣传更有效、管理服务更优化。到2024年底,建成省级绿色商场3个。 | 县商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 |
29 | 开展客运站、公交首末站等交通场站洁净行动,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公共车辆停放点负责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至2024年底,全县打造最洁净交通场站3个。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 |
30 | (十)工地扬尘面源管控专项行动 | 落实施工扬尘管控“7个100%”,至2024年底,全县打造最洁净工地50个以上。 | 县建设局 | 各镇(街道) |
31 | 以“干净、整洁、安全、美观”为原则,将全县建筑施工围挡提升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共3个档,分区域、分档次、分重点推进。 | 县建设局 | 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 |
32 | 开展车辆抛洒滴漏及工地出入口标准化专项检查,严防车辆出入工地不冲洗、带泥上路、车体不洁等现象发生,加大对辖区内工程车辆行驶过程中抛洒滴漏情况的检查力度。 | 县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道) | |
33 | (十一)城市家具规范更新专项行动 | 牵头构建“产权单位自查整治、属地镇街巡查报修、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的工作体系,结合德清实际,对县域内现有城市家具分批分区逐步整治提升。打造市级城市家具试点1个。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邮政管理局、高新区建设局、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各镇(街道) |
34 | 结合产业园区、道路、公园等重点建设项目,通过城市有机更新打造一批城市家具样板区域,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良好经验,逐步推动全域城市家具现代化建设工作。 | 县建设局 | 高新区建设局、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高新国控、各镇(街道) | |
35 | 全面提升交安设施、确保整洁、有序、协调、美观。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 |
36 | 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包括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公共自行车服务设施等。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 |
37 | 全面提升公共信息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和艺术景观等城市家具功能品质。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邮政管理局、高新区建设局、县建发集团、县交通水利集团、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各镇(街道) | |
38 | (十二)农村管线序化整治专项行动 | 制定《德清县农村管线序化试点方案》。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建发集团、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各镇(街道) |
39 | 完成一带一区整治。(一带指304省道-江南瑶坞景区-五四景区-德清大道-联合村-幸福村的全线为40km的“山水田园品质生活管线整治标杆带”;一区指涉及16个“百千万”亩方项目,区块面积达77850余亩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管线整治示范区”)。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建发集团、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各镇(街道) | |
40 | 探索“管线监管一件事”,做到“底数清、减问题、保长效”。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建发集团、电信德清分公司、县供电公司、移动德清分公司、联通德清分公司、各镇(街道) | |
41 | (十三)垃圾治理提档升级专项行动 | 至2024年底,全县26%以上住宅小区实现“公交式清运”模式,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 县综合执法局 | 各镇(街道) |
42 | 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垃圾治理体系。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各镇(街道) | |
43 | 规划建设消纳场地,规范场地管理;推动渣土资源化再生利用;推进工程渣土领域的执法监管工作。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交通水利集团、各镇(街道) | |
44 | (十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 推进漆包线、玻璃行业深度治理,完成企业B级标准改造20家以上,将使用活性炭治理企业纳入集中脱附管理,强化重点区域和工业园区VOCs和颗粒物走航检测。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高新区经发局、各镇(街道) |
45 | 健全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网络,完善秸秆禁烧“1530”闭环处置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 |
46 | 对加油站、储油库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推进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 |
47 | 对柴油货车黑烟进行遥感检测,开展联合执法。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县公安局 | |
48 | (十五)道路交通平安畅行专项行动 | 常态化开展停车场规范经营情况执法检查。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水利集团 |
49 | 加强重点路段巡查管理,定期通报违停处置情况。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水利集团、武康街道、康乾街道 | |
50 | 开展中心城区“僵尸机动车”清理工作。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水利集团、武康街道、康乾街道 | |
51 | 开展停车资源错时共享行动,新增停车位、共享停车位各600个。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建发集团 | |
52 | (十六)市容秩序严管细控专项行动 | 按照“无照经营、无违章停车、无暴露垃圾、无乱贴广告、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等“六个无”要求,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
53 | 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LED显示屏)大排查、大整治,创建完成1个升级户外广告招牌设施设置样板区。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 |
54 | 开展全域范围内纠治“随意车窗抛物、随便乱扔垃圾、随手乱丢烟头、任随宠物大小便”等“四随”坏习惯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各镇(街道)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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