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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521/2024-02974 发文时间: 2024-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本站发布 发布机构: 德清县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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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建红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犬类规范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不断丰富,犬只顺理成章的成为群众饲养宠物中数量最大的群体。然而个别养犬户在享受宠物给其带来精神慰藉的同时,忽略他人感受,遛狗不牵绳、任随宠物大小便、犬只伤人等不文明现象不仅对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也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如何实现犬类规范管理成为当地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犬类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宣传、部门联动,管理与执法结合等方式。

     2023年,我局在犬类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实施第六轮犬类规范管理集中行动充分发挥13个犬只一站式服务点功能,对犬只进行狂犬疫苗注射(免费)、芯片植入,并在犬只管理系统重登记犬主信息,发放犬牌。当年共免疫犬只9208只,植入芯片3980份(不重复植入)。二是流浪犬收容。除各镇街执法中队对辖区流浪犬只进行收容外,成立一只捕犬专业队伍,在主城区开展全年流浪犬收容工作。当年共收容流浪犬只2250只,由犬只收容所统一照看。三是执法办案。依照《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0余份,倒逼犬主养成良好习惯。四是定期开展犬只公开领养活动积极号召爱心人士参与到关心关爱流浪犬只中来。截至目前,已为15条犬只找到新主人,通过回访行动发现,领养的犬只都能得到妥善照顾。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社会积极评价。

您提出的文明养犬宣传力度的提议,我局将以13个镇(街)中队为基层宣传单元,切实加强文明养犬的宣贯,县级层面将试点组织新养犬人进行养犬课堂培训,提高养犬人的素养和安全意识,避免危险事件发生。您提出的组建犬患治理专班的提议,我局将用好城警一体化载体,充分发挥基层执法中队与派出所的协同联动,提高犬只伤人演练,收容流浪犬只并妥善处置。您提出的禁止宠物犬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的提议,《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以及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该地方性法规施行前,我局在上述场所张贴禁止犬只出入的标识(导盲犬除外),下一步将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2024年,我局将按照市犬管办要求,推动各镇(街道)积极落实工作部署,做深做细免疫、登记、发牌、收容、执法等各环节工作,扎实推进犬类规范管理,形成人与犬只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宠物(犬只)友好型县城。

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计划,请您审阅:一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在实地勘察现有公园的基础上,建设萌宠口袋公园,增加遛犬、逗犬设施,满足市民养犬需求;打造一条文明遛犬步道,设置宠物便箱和宣传牌,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招募一支志愿服务队,执法队员与志愿者一起在遛犬高峰期进行巡查,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点赞文明养犬行为;开展犬只领养行动,向成功签订领养协议的犬主赠送萌宠大礼包,鼓励市民积极领养流浪犬只,减轻收容所压力;开展领养回访行动,掌握犬只生存状态和健康状况,确保不发生私自买卖、虐待犬只等情况,充分回应社会关关切。加强宣传与执法。利用多种载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行动,通过设置文明养犬标识、发放宣传册、播放文明养犬视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同时,执法队员将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对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犬类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局将充分发扬三不怕的城管精神,统筹安排犬类管理各项工作,通过打造文明养犬示范小区等方式,以点带面,逐步营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人与犬只和谐共处。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

              20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