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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3047 | 发文时间: | 2024-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司法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我的停车位终于有‘身份证’了!”日前,德清市民吕先生拿到了车位使用权公证电子备案证明。“自己的车位使用权有了权威认证,以后想转让也更加方便了。”
近年来,住宅区配建停车位已经成为常态,但长期以来,停车位购买多是以开发商和业主的转让合同作为凭证,地下停车位的产权不明、权责不清、无法办证等问题,使得纠纷层出不穷。
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当前车位使用权的初始转让大多是以开发商或业主的转让合同作为凭证,缺乏权威的第三方备案和登记部门。一旦业主丢失初始转让合同,且此时楼盘项目公司已注销,或物业公司更替中未能妥善存档,车位使用权人就难以证明自己的车位“权属”。
如进行二次转让,原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使用权协议并不能更名,受让方将面临更多隐患,不仅可能遇到“一位多卖”的情况,想要再次流转也会受到影响。
为了让车位使用权流转更规范、更托底,今年5月底,县公证处上线了全市首个“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依托公证登记职能,将车位使用权信息统一记录备案,既具有公示效力,又具有流转属性,促进车位使用权规范管理。
“只要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个人信息、车位位置、签订时间等信息上传到备案平台,由公证人员向开发公司核实相关信息,平台将自动生成‘车位使用权公证电子备案证明’,明确小区名称、车位使用权人及具体的车位号码。”据县公证处副主任陈慧敏介绍,市民在申请备案后,可以线上登陆“德清县车位备案登记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在进行二次转让时,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平台上完成线上协议转让。“在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同时,平台将同时生成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的电子数据保全证书,避免数据被篡改、损坏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