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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4-04521 | 发文时间: | 2024-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360万米涂层布、60万米烫金布、60万米复合布搬迁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 | 德清优然涂层有限公司 | 德清优然涂层有限公司拟从新安镇西庙桥村整体搬迁至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租用浙江锦利达丝织印花有限公司厂房约5000平方米,购置烫金机、定型机、复合机、打卷机、退卷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形成年加工360万米涂层布、60万米烫金布、60万米复合布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①定型废气:通过水喷淋+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调胶废气、烫金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复合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②喷淋废水:经废气设备配套的油水分离装置和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本项目车间中央,生产时保持车间门窗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养护;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废: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