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330521/2025-00371 发文时间: 2025-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来源: 德清经信 发布机构: 德清县经信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经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以来,我局在德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借助纸媒、互联网等公众媒体,主动公开新动态,通过浙江日报、湖州日报等各大媒体发布信息170余条。经排查,我局公开信息中未发现不合法、关键字表述不正确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事实际效能。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规办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常态化推进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工作,完善信息管理审查机制,指定工作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我局信息收集、报送、公开等工作。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配合做好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对上级测评结果进行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按照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主动上门宣传与电话回访,注重对政策背景等方面解读,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振发展信心。

(五)监督保障。加强顶层设计,从高位推动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但是部分工作仍有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深入剖析,制定举措,切实改进。主要有以下几条重点举措和工作建议:

(一)增强认识,提升工作实效。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全面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工作常态化。按照局内工作实际与相关要求,确定信息公开时间点,确保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二)优化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公开方式和渠道创新,加强各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信息,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强化落实,提升政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业务培训,点对点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