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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1065 | 发文时间: | 2025-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原创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2、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3、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以及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国家、省市规定和授权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辖区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相关信息。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
10、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负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有关资金。提出生态环境方面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
13、组织开展和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协助县委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5、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德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本级、县生态环境保护武康中心所、乾元中心所、钟管中心所、新市中心所、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921.55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7921.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38.96万元,下降29.0%,主要是项目资金压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21.55万元(上年结转113.85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7921.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38.96万元,下降29.0%,主要是项目资金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70.0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25.26万元,占30.6%;日常公用支出611.37万元,占7.7%;项目支出4884.92万元,占61.7%。
(四)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21.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921.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70.01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21.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29.96万元,下降28.3%,主要是项目资金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81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132.73万元,占1.7%;节能环保支出7570.01万元,占95.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福利费及活动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6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福利费及活动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8.68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34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6.15万元,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32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执法队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84.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业务运行保障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163.0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99.92万元,主要用于德清工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预警溯源项目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60.8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调查及监测项目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3386.8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补偿项目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731.6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1060.99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四个基层环保所和行政执法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760.65万元,主要是省补资金。
(六)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36.6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42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61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00万元。主要是预算资金安排来源性质不同。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00万元,下降100.0%,主要是预算资金安排来源性质不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8.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进行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支出,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0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文件要求。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及德清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4.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40万元,下降13.8%,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文件要求。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9.6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8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884.9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