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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1089 | 发文时间: | 2025-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司法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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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德清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德清县司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编撰、解释、答复和相关评估工作。指导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5.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德清县司法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德清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清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801.24万元。
(二)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2801.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38万元,下降0.7%,主要是响应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压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1.24万元(上年结转2.31万元),占100.0%。
(三)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2801.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38万元,下降0.7%,主要是响应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42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45.40万元,占76.6%;日常公用支出173.91万元,占6.2%;项目支出481.93万元,占17.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01.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01.2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42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83万元。
(五)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2801.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38万元,下降0.7%,主要是响应过紧日子要求项目经费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428.73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68万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134.83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946.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150.5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为履行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应诉协调、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特定职责任务发生的办案(业务)相关的办案费和业务费等支出;对新租用办公场所进行小范围改造,墙面改造、设备购买等支出;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购置费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65.84万元,主要用于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重点配齐配强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重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镇街调解组织的专职调解员服务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3万元,主要用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共同富裕先行、生态优势彰显等关键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德清特色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战略考核,积极打造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县域样板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100.3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促进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律师行业发展,加强全县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等支出;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培训、调研工作,法律援助其他必要的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32.28万元,主要用于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非监禁刑罚执法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对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矫正对象定位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等经费支出;矫正中心搬迁维修费、购置业务设备等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30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从事行政复议辅助工作,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等服务费支出 ;对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论证,行政复议后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由市政府审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2.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6.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8.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六)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9.3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14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7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司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兄弟省(市、区)来德清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研、指导、交流、及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德清县司法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79万元,增长33.6%,主要是新租用办公场所而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和食堂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德清县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8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清县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德清县司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81.9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