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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1138 | 发文时间: | 2025-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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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2.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记载全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6.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增值,住房公积金个人和项目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9.负责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审批,负责记载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核准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提取、使用;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预算包括:分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37.72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37.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下降0.2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8.94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7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37.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下降0.2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8.9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78.98万元,占75.1%;日常公用支出153.74万元,占24.1%;项目支出5.00万元,占0.8%。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7.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7.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11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8万元,下降0.28%,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8.9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0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568.11万元,占89.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8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0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568.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类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7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78.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5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5.0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未安排,上年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5.0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清开展公务活动、就餐住宿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结合实际工作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本级一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5万元,下降1.82%,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未安排会议费、培训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