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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1139 | 发文时间: |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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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站发布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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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研究提出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调整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事权行使范围和权限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计划、规划。
2.统筹推进全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协调和解决“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3.负责行使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人防(民防)、水利、发展改革(能源管理)、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教育、民宗、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经济和信息化、气象、退役军人事务、公积金、民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公安、科技、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农业农村、粮食物资、财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职权的调整根据省政府赋权执行。
4.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间的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5.负责全县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组织查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跨区域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6.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7.负责编制数字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城管的日常工作。
8.承担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
10.负责受理并办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11.负责指导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和普法工作。
12.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完善提升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数字化改革,在建筑垃圾处置、垃圾分类等领域建设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广柔性执法方式,梳理制定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完善柔性执法流程。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监管一件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督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预算、局属德清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单位预算、局属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单位预算、局属德清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单位预算、局属德清县城市亮化管理处单位预算、局属德清县市政管理处单位预算。
二、2025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6541.86万元。
(二)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46541.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38.45万元,增长53.1%,主要是上年度压减及延后资金2326.72万元,本年预算中包含局本级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4550.50万元,该项目上年执行数89.5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88.7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48.7%;政府性基金收入23256.00万元(上年结转14550.50万元),占50.0%;其他收入597.16万元,占1.3%。
(三)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46541.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78.42万元,增长53.3%,主要是上年度压减及延后资金2326.72万元,本年预算中包含局本级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14550.50万元,该项目上年执行数89.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234.6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913.89万元,占19.2%;日常公用支出1503.41万元,占3.2%;项目支出36124.56万元,占77.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944.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688.71万元、政府性基金23256.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637.51万元。
(五)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88.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48.47万元,下降6.0%,主要是环卫处根据零基预算要求重新评审支出标准,压减环卫业务工作经费年初预算3639.03万元,同时局本级、执法队、亮化处、市政管理处预算因上年度压减及根据预算评审结果增加预算2248.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12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469.08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21381.51万元,占94.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活动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1.61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福利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0.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9.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7.00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执法队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9.42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2.66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执法队、环卫处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16.71万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执法队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310.27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法定职责所产生的各项经费,包括综合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管理、县城区静态交通管理、数字城管、犬类管理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993.64万元,主要用于亮化处、市政管理处各种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9060.89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支出。
(六)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17.3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891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50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325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807.03万元,增长326.8%,主要是本年预算中包含超长期国债项目14550.50万元,该项目上年执行数89.50万元;环卫处本年度垃圾焚烧预算2841.40万元从上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3256.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3029.82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专项支出,包括垃圾分类及城乡管理一体化考核及运维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南箱涵雨水处理终端扩容改造提升工程款。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主要交通干道亮化提升工程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5375.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环卫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支出,含餐厨垃圾收运、绿色循环转运中心运维、垃圾焚烧等。
(5)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14550.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重点内涝部位整治及智慧化改造。
(八)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上年与本年均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关于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1万元,下降9.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进行调研、考察、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7.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文件要求,未经批准不允许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0.40万元,下降13.0%,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对本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进行压减和优化调整。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8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84.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6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6124.5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排供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