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原液着色加弹丝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
建设地址: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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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5 | |||
一、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德清县禹越镇工业集中区杭海路88号邮编:313213 联系人:谢明兰联系电话:0572-8899721 ◇ 环评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庄德清路588号邮编:313000 单位电话:0572-8830591 传真:0572-8830592 联系人:俞成伟 0572-8830591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原液着色加弹丝的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址:德清县禹越镇工业集中区杭海路88号 ·建设内容: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曾用名湖州汇隆化纤有限公司、浙江汇隆化纤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及销售差别化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湖州市文明单位等称号。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在有色涤纶长丝行业内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产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尤其是在纺织、家纺行业集中的长三角地区,地域与产业结合更为紧密。现企业欲利用厂区内闲置土地约15亩,拆除旧厂房6000多平方米,新建厂房20278.82平方米,新增加弹机、智能化包装线、机器人码垛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万吨原液着色加弹丝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德清县经信委备案,备案文号为2019-330521-28-03-044149-000。
·主要生产工艺: DTY(加弹)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利用本厂区生产的3万吨POY进行深加工,将POY产能转化成DTY,该厂区总体产能不变。DTY生产工艺与企业现有二厂区生产工艺一致。 第一罗拉:喂入罗拉,丝条通过第一罗拉到升头杆,升头杆顶部有个止捻器装置,作用是将丝条固定在第一热箱顶部,起到防止丝逃捻或回捻。 上热箱:又叫变形热箱,其作用是加热丝条呈塑化状态,更容易拉伸变形,它的温度越高蓬松性和卷曲性越好,染色变浅。使用电加热。定型区主要是下热箱又叫定型热箱,它的作用是对加工后的丝条进行定型。 假捻器:是整个加弹机的核心部位,它是通过摩擦盘的转向对丝条进行加捻和解捻从而形成一个假捻的作用。 上油罗拉:主要是给低弹丝加上适当的油剂,使它提高丝条的集束性,增加丝条的平滑性,改善丝条的抗静电性与退绕性能。加弹工序从第三罗拉开始于常温下进行,因此该过程几乎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
三、环评报告内容概要 ◇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建设期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为扬尘分期。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 营运期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丝、废油剂、废机油。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期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坝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处理:施工扬尘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建筑材料封闭运输等措施。 ·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垃圾回填或清运。 ·噪声防治:减少高噪设备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 营运期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坝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处理:油剂废气产生部位热箱内部设集气罩收集送至催化燃烧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丝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油剂、废机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防治: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等。 ◇ 主要环保结论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原液着色加弹丝的技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环境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 征求意见的范围: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原液着色加弹丝的技改项目选址于德清县禹越镇工业集中区杭海路88号,征求意见范围主要为禹越镇东港村村民及其周边企事业单位、乾元镇周边企业、团体单位、等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 主要事项:(1) 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 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 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本项目主要采取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公告,并且在禹越镇事务公开栏、东港村村村委事务公开栏及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门口处张贴的方式进行。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应。反应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
六、环评编制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0572-8830591 电子邮箱:7400024@qq.com
七、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2-8060980
八、其它 本轮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如直接涉及您的重大利益,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间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文本。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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