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保鲜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
建设地址: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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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5 | |||||||||||||||||||||||||||||||||||||||||||||||||||||||||||||||||||||||||||||||||||||||||||||||||||||||||||||||||||||||||||||||||||||||||||||||||||||||
一、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德清县乾元镇乾龙开发区(华宝街660号)邮编:313216 联系人:龚立峰联系电话:13666656458 ◇ 环评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庄德清路588号邮编:313000 单位电话:0572-8830591 传真:0572-8830592 联系人:俞成伟 0572-8830591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印刷保鲜袋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址:德清县乾元镇乾龙开发区(华宝街660号) ·建设内容: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企业位于德清县乾元镇乾龙开发区(华宝街660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考虑到公司发展方向及市场因素动向,现有的印刷食品包装袋1000吨已不能满足现有市场所需,因此企业拟投资1050万元,在自有土地重建厂房3500平方米并利用现有2500平方米厂房组织生产,购置凹版印刷机等设备,以形成年产1500吨印刷保鲜袋技改项目。本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020-330521-29-03-118396。
·主要生产工艺: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噪声伴随整个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说明: 企业在现有产能为年产4000吨无印刷食品包装袋及1000吨印刷食品包装袋,本次改扩建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技改,对其中1500吨的包装袋进行印刷,主要为增加其中1500吨食品包装袋的印刷,企业食品包装袋总产能不增加。 凹版印刷是一种直接的印刷方法,它将凹版凹坑中所含的油墨直接压印到承印物上,所印画面的浓淡层次是由凹坑的大小及深浅决定的,如果凹坑较深,则含的油墨较多,压印后承印物上留下的墨层就较厚;相反如果凹坑较浅,则含的油墨量就较少,压印后承印物上留下的墨层就较薄。凹版印刷的印版是由一个个与原稿图文相对应的凹坑与印版的表面所组成的。印刷时,油墨被充填到凹坑内,印版表面的油墨用刮墨刀刮掉,印版与承印物之间有一定的压力接触,将凹坑内的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完成印刷。 本项目选用高品质食品级PE塑料粒子为原料,投入吹膜机,控制温度为120℃~140℃,PE塑料粒子熔化,室外空气经过空气过滤器净化、除湿,应用于吹膜工序,将熔化的塑料吹出成筒状,再通过印刷工序,经过打卷后,送入制袋机,一头热压贴合,一头切断,成为食品包装袋,通过质检后,用纸箱打包入库。 注:制骨工艺即为塑料包装袋制作封口条。
三、环评报告内容概要 ◇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印辊清洗废水。 ·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及印刷废气。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油墨渣。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至德清县乾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及洗车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包 装桶及油墨渣收集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防治: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印刷废气通过低 温等离子法+活性炭吸附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防治: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降低设备噪声强度,加强日常生 产管理等 ◇ 主要环保结论 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保鲜袋技改项目选址于德清县乾元镇乾龙开发区(华宝街660号),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环境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 征求意见的范围: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保鲜袋技改项目选址于德清县乾元镇乾龙开发区(华宝街660号),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因此本项目征求意见范围为边长5k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 主要事项:(1) 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 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 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本项目主要采取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公告,并且在乾元镇事务公开栏、恒星村村委事务公开栏及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门口处张贴的方式进行。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应。反应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5日。
六、环评编制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0572-8830591 电子邮箱:7400024@qq.com
七、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人:许丹瑾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八、其它 本轮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如直接涉及您的重大利益,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间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文本。
德清尚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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