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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厂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建设地址: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厂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毕,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环评结论

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厂丝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新增污染物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项目的建设会带来一定的“三废”排放,企业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关帝庙大桥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38672610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敏  联系电话:15908114519

邮箱:970990724@qq.com

四、环保部门联系电话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电话:8072471

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下表。


2.5-1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坐标(°)

行政村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距离(m

E

N

与厂界

1

120.160538

30.651632

曲溪村

上塘路居民

保护居住区人群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GB3095-2012二级

W

47

2

120.145949

30.649737

戈亭村

戈亭村

W

737

3

120.147674

30.653155

戈亭村

潘家村

NW

1300

4

120.160538

30.660937

泉益村

泉益村

N

503

5

120.166323

30.660859

泉庆村

泉庆村

EN

976

6

120.185367

30.655889

钟管镇

德清县第五中学

E

2300

7

120.189822

30.656386

钟管镇

钟管镇

E

2800

8

120.171856

30.647065

东舍墩村

东舍墩村

SE

519

9

120.180552

30.640913

尚坝村

尚坝村

SE

2700

10

120.161975

30.647127

东舍墩村

水毫里

SE

452

11

120.163268

30.643989

仰家村

仰家村

SE

867

12

120.164131

30.639795

仰家村

姚家湾

SE

1300

13

120.154321

30.63588

山水村

山水村

S

1800

14

120.155256

30.648246

曲溪村

汤家墩

SW

672

15

120.153998

30.649116

曲溪村

村委

SW

629

16

120.151698

30.648091

曲溪村

仰荡里

SW

956

17

120.146883

30.643275

曲溪村

杨家桥

SW

1400

2.5-2 项目坐在地地表水、噪声、土壤、地下水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保护目标

规模

方位

与厂界距离

保护标准

地表水

洋溪港

宽约65m

SE

1200m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声环境

上塘路居民

20

W

47m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土壤

厂区所在地为中心0.2km范围内上塘路居民

/

/

/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地下水

厂区所在地为中心20km2

/

/

/

GB/T14848-20171类标准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白厂丝技改项目(11.6).doc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该公司周边的企事业单位、上表(见表1)所列出的敏感点等。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该规划及其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向环评机构、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反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20201124~2020127日(不含节假日)。

 

公告发布单位:德清县顺兴制丝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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