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海一建塑料有限公司年产80吨PVC型材、100吨微发泡型材、3000米PVC护栏、5000个花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地址:德清县海一建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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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5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80吨PVC型材、100吨微发泡型材、3000米PVC护栏、5000个花箱项目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地址:德清县新市镇城东路11号 项目概要:中国是PVC产品生产和出口的大国,行业自身经过多年的发展,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具备世界上最完整的产业链,最高的加工配套水平,众多发达的产业集群地应对市场风险的自我调节能力不断增强,给行业保持稳健的发展步伐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德清县海一建塑料有限公司看好PVC行业的良好市场,拟选址于德清县新市镇城东路11号,实施“年产80吨PVC型材、100吨微发泡型材、3000米PVC护栏、5000个花箱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混料机投料口上方和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汇总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和氯化氢经过通过一套“过滤+低温等离子净化+活性炭吸附”三级式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德清县新市乐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挤出工序需用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北侧最近敏感点处昼间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德清县海一建塑料有限公司“年产80吨PVC型材、100吨微发泡型材、3000米PVC护栏、5000个花箱项目”能符合用地等的各项规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不大,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企业必须依照本环评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上看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4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1)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8063975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德清县海一建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06539844 (3)评价范围内村及政府 ①德清县新市镇政府 联系电话:0572-8180018 ②新市镇孟溪村村委 联系电话:0572-8444347 (4)当环保部门 湖州市生态保护局德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德清县海一建塑料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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