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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地址: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3-25

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化工集中区

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用地50亩,新建建筑面积40022.68m2的厂房,产品方案为年产3150t硫酸钴、1350t氯化钴、275t氧化钴、980t氢氧化钴、1800t硫酸镍、225t氧化镍,1168t硫酸锰、并副产1458t碳酸锂、125t氧化铜、12200t硫酸钠和2450t氯化钠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新联村、蔡界、程家村、唐家埭、资二村等数十个自然村。涉及行政村有蔡界村、孟溪村、城东村、乐安村、石泉村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蒸出废水、冷却废水、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食堂预隔油)均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最终经乐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喜新河(乐安港支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综上,项目废水落实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建成后最终粉尘、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NH3、硫化氢等污染因子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均较小,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同时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上述污染因子无组织厂界排放能满足对应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非正常工况下,项目粉尘、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NH3、硫化氢等污染因子排放对各侧厂界、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污染影响会加重,但尚未出现超标现象。建设单位需加强生产、环保管理,尽量避免出现非正常工况现象。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不存在超标点,可以不设置大气环境保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经预测可知,项目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余各侧昼、夜间均满足3类标准要求,故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4、固废影响

只要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1. 项目产生的蒸出废水、冷却废水、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食堂预隔油)均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最终经乐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喜新河(乐安港支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①破碎焙烧设备整体密闭微负压设计,粉尘、焙烧废气经1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塔+25m高排气筒(1#排气筒),其中细破后的粉末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需经1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预处理,之后汇总,废气全部有组织收集,粉尘净化率计99%,焙烧废气(仅计磷酸)净化率计95%酸溶设备整体密闭微负压设计,出气口直接连接风管对废气进行收集,备用人工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一般密封盖),1二级喷淋吸收塔(碱液喷淋)+25m高排气筒(3#排气筒)。废气总体收集率取98%,净化率取90%萃取设备整体密闭微负压设计,,出气口直接连接风管对废气进行收集1二级喷淋吸收塔(碱液喷淋)+除湿+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5#排气筒),全部有组织收集,废气净化率统一计95%。;氯化钠成品浓缩设备整体密闭微负压设计,出气口直接连接风管对氯化氢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并入酸溶酸雾废气处理设施统一处理(3#排气筒);项目储罐均为固定顶罐,溢气口直接连接风管通入酸溶酸雾废气处理设施统一处理(3#排气筒),全部有组织收集;污水处理站相关构筑物密封加盖,收集的恶臭废气经1碱液喷淋塔+15m高排气筒(6#排气筒)收集率取90%,净化率取80%燃气废气经对应密封烟管高空排放;除杂氧化废气(CO2)收集后高空直排;食堂油烟经1收集+油烟净化器+楼顶高空排放(7#排气筒),收集率90%,净化率75%,风量6000m3/h

3. 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对应方法处理处置

4.项目的噪声源通过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使机械设备能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只要企业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使用期内持续加强环境管理,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蔡界村、孟溪村、城东村、乐安村、石泉村、德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天(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0221~20190306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联系。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87260938,联系人:陆立松

2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孟伟江    电话:13750816781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江南明城42单元802   邮编:311215

3、德清县环境保护局:0572-8072471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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