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地址: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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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5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 项目总投资:21542.9万元 建设地址: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96号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21542.9万元,利用公司在德清县禹越镇工业园区已购置的4#厂区中部分闲置土地25亩,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来实施“新增年产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己酮经收集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乙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能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和生产废水经回用一次后一起纳管至德清坝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北侧敏感点处昼夜间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的2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能符合用地等的各项规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环境风险不大,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企业必须依照本环评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上看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30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1)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8063975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06822083 (3)评价范围内村及政府 ① 东港村村委 联系电话: 0572-8465017 ② 禹越镇政府 联系电话: 0572-8465021 (4)当环保部门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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