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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1264 | 发文时间: | 2025-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德清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水利局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德清县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绩效
自评报告
根据省水利厅计划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评价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对德清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下达本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绩效目标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4〕190号)文件精神,下达了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水利专项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4600万元,以及相关绩效目标,具体包括:
1.完成年度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00万元,省级资金15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0400万元。
2.年度建设内容为:堤防护岸加固、土建施工等。
3.支持项目数量1个。
4.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5.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100%。
6.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比例100%。
7.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的项比例≥80%。
8.基本实现年度社会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80%。
9.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80%。
10.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100%。
11.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80%。
12.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10个工作日。
13.“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
14.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100%。
15.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
16.项目开工率100%。
17.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10%。
18.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1%。
(二)资金和绩效目标转发(分解)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德清县财政局、德清县水利局印发《德清县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财农〔2015〕114号)文件有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4〕19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15号)文件,德清县水利局领导班子讨论后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德清县财政局复核同意后联合下文。
2.预算落实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了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水利专项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4600万元,根据《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清县水利局关于转发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德发改发〔2024〕30号)和《德清县水利局 德清县财政局关于明确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德水发〔2024〕30号)文件,我县本地区转发(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任务至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情况
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德清县东苕溪干流右岸及支流阜溪右岸,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区域水生态。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提标加固东苕溪干流右岸堤防19.38千米,提标加固阜溪右岸堤防8.92千米;移址重建新城南闸站,改造提升沿线闸站10座,新建亲水节点8处等,项目初设批复总投资144343万元,总工期36个月,实施年限为2023年至2026年。工程实施后,可将德清段西险大塘和导流东大堤防洪标准提高至 200 年一遇,将阜溪右岸堤防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可消除德清段西险大塘和导流东大堤的安全隐患,对促进德清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4年底,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3个施工标段已全线开工建设,其中施工1标已基本完工;施工2标正进行搅拌桩等施工,已完成标段工程量的5%;施工3标正进行堤防填筑,已完成标段工程量的45%。
二、绩效自评分析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支持项目数量1个,即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2.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根据质量检测报告,本项目工程质量合格,完成绩效目标。
3.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100%。本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绩效目标。
4.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比例100%。本项目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完成绩效目标。
5.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的项比例≥80%。本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实施年限为2023年至2026年,目前项目未完工,本项指标为合理缺项。
6.基本实现年度社会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80%。本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实施年限为2023年至2026年,目前项目未完工,本项指标为合理缺项。
7.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80%。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湖德环建〔2023〕103号)文件,本项目已通过环评,并且项目开工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环境影响控制符合要求,完成绩效目标。
8.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100%。本项目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水利工程设计及有关规范标准,完成绩效目标。
9.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80%。根据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比例为91%,完成绩效目标。
1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10个工作日。完成绩效目标。
11.“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本项目已落实“两个责任”,完成绩效目标。
12.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100%。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项目4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完成支付,完成绩效目标。
13.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本项目年度投资计划5000万元,完成50020万元,完成绩效目标。
14.项目开工率100%。本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完成绩效目标。
15.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10%。本项目未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完成绩效目标。
16.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1%。未出现上述问题,完成绩效目标。
(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4〕190号)文件,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24年度投资计划50000万元,累计下达投资计划50000万元,年度完成实际投资5002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00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项目46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完成支付。
(三)投资项目管理
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于2022年7月11日获浙江省发改委立项受理(浙发改项字〔2022〕241号),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3年5月24日获浙江省发改委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124号),初步设计报告于2023年6月16日获浙江省发改委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146号),项目于2023年6月28日开工,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50020万元,预计2026年6月底前完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四制管理,确定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杭州亿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签订委托合同;本项目不涉及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融资情况;项目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实施,对项目成本进行严格管控,不存在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情况。
(四)满意度指标分析
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我县对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所在地收益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数量10份,总分50分,得分45.5分,平均满意度为91%。
(五)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严格控制资金管理,项工程实施后,可消除德清段西险大塘和导流东大堤的安全隐患,对促进德清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无
附件2:
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浙江省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205-330000-04-01-380704) | 年度投资计划: | 50000 | ||||||
其中中央资金 | 4600 | |||||||
主管单位:德清县水利局 | 省级资金 | 15000 | ||||||
市县财政资金 | 30400 | |||||||
其他资金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三级指标 | 分 值 | 绩效 | 实现情况 | 自评得分 | 佐证资料 |
实施 | 产出 | 50 | 支持项目数量 | 50 | 1 | 1 | 50 | |
年度工程 质量合格率 | ≥90% | 100% | 质量检测报告等 | |||||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90% | 100% | 监理月报(2023年 | |||||
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批复文件、财务报 | |||||
效益 | 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年度经济效益目 | ||||
基本实现年度社会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 | ≥80% | 10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相关资料(加盖公 | |||||
满意 | 受益群众基本满 意的比例 | ≥80% | 91% | 满意度调查表 | ||||
过程 | 计划 | 14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7 | ≤10个工作日 | 3个 | 7 | 分解(转发)文件 |
“两个责任”按项 目落实到位率 | 7 | 100% | 100% | 7 | ||||
资金 | 14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7 | 100% | 100% | 7 | 监理月报(2023年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7 | ≥90% | 100% | 7 | ||||
项目 | 14 | 项目开工率 | 7 | 100% | 100% | 7 | 开工令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7 | ≤10% | 0 | 7 | 相关资料 | |||
监督 | 8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8 | ≤1% | 0 | 8 | ||
专项评估得分(100分) | 100 | |||||||
专项评估结果 | 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