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德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法定代表人 | 谢伟 |
住所 | 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399号劳动综合大楼附楼二层 |
开办资金(万元) | 17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7.01 | 期末数(万元) | 15.29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仲裁庭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仲裁文书案卷的整理归档及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贯彻执行及宣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1786420970R | 举办单位 |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德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以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为奋斗目标,大力打造效能仲裁、数字仲裁、标准仲裁、素质仲裁,全力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双提升。一年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相关指标也均达到考核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妥善处理各类仲裁案件,确保公开、公正、公平:2024年,我单位共受理仲裁案件627件,其中仲裁审查案件25件,不予受理23件。当期审结案件613件,其中调解撤诉443件、裁决170件。调解成功率90.18%,仲裁结案率97.46%,网络办案率达51.93%。调解率、结案率、网办率均超考核要求。(二)规范案件处理,提升仲裁效能。一是锻造仲裁队伍,规范办案流程。县仲裁院建立和完善仲裁员集体学习制度,定期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重点学习新型和疑难案例,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提升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做好庭审工作,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参与省人社厅开展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质量提升活动,严格按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质量评鉴标准》要求塑造仲裁庭形象,规范庭审程序,提高仲裁员驾驭庭审能力,增强仲裁的社会公信力,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三)深化智慧仲裁建设,打造高水平数字正义。一是优化调解仲裁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县仲裁院依托浙里办APP、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等,构建全过程线上调解仲裁服务,实现立案申请、在线调解、开庭审理、文书送达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大幅缩短案件处理时间,为群众提供“人在家中坐,事在网上跑”的便捷服务。二是改造提升数字仲裁庭,打造庭审新标杆。县仲裁院大力完善数字仲裁庭,通过接入省平台系统,全面实现与浙江省仲裁庭审监测中心庭审同步直播与案件录像实时点播。(四)推动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提升劳动纠纷多元化解能力。一是精准发力,着力推动服务规范有序实施。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规范》在基层劳动纠纷调解和劳动仲裁办案中的指导性作用,分层实施全面推广服务规范。二是诉源治理,打造立体网络调解仲裁体系。在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建设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以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融合法院、政法委、基层综治、司法、信访、工会、建设、公安、人社等多部门力量,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二)经济效益:2024年,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627件,其中仲裁审查案件25件,涉及劳动者757人,立案标的7190.24万元,结案标的2837.14万元。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仲裁员数量不足,不利于案件处理质效的提升。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增强新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从思想意识源头减少和杜绝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违法行为,降低劳资纠纷发生率。二是强化劳动纠纷预防调处。健全完善基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新业态劳动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二)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省级地方标准实施。一是对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案件处置力度,缩短办案周期。二是对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基层劳动纠纷调解服务,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