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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更新项目--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

发布时间:2025-04-07 浏览次数:文章字号:

关于县域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更新项目——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的招标控制价及答疑文件

                         标段(包)编号:A3305210680120321003001

一、招标控制价 :

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即经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为:叁仟捌佰柒拾陆万陆仟肆佰玖拾元(小写:¥38766490元)整

二、各分部分项明细(仅供参考)

序号

单位工程

金额(元)

1

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工艺

2642075.38

2

禹越镇污水处理厂-电气

836374.66

3

新市乐安污水处理厂-工艺

9443635.56

4

新市乐安污水处理厂-电气

803570.09

5

雷甸污水处理厂-工艺

5087608.60

6

雷甸污水处理厂-电气

68019.85

7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艺

15545973.79

8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电气

87401.54

三、答疑文件

本项目公告中为政府投资项目,工期为360日历天;招标文件合同中11.1价格调整"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仅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的材料补 差)。按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 比扣减风险费用后,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信息价无价材料、设备不调整差价) " 湖建发[2023]21号文件规定:调差方式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按下列调差方式之一进行动态调差,其中合同工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采用工程形象进度或按月分段调差方式,6个月以下的工程可采用整体一次性调差方式。是否违反了湖建发[2023]21号文件的规定?

  答:招标文件合同中11.1价格调整中"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仅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的材料补 差)。按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 比扣减风险费用后,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信息价无价材料、设备不调整差价) "修改为“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仅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的材料补 差)。按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信息价,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比扣减风险费用后,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按月分段调差。(信息价无价材料、设备不调整差价)”

 

 

 

招标人:德清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