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上榜国家级名单 | |||
发布日期: 2025-06-23 来源:德清新闻网 |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德清县成功入选。 据了解,此次全国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的确定,着重考虑重点生态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点区域,全国仅有53个县市区入选,浙江省包括德清县在内仅3个县市区入选。 此前,德清取得了哪些成效?又将如何探索生态综合补偿路径? 记者了解到,2004年,我县率先在浙江省县级层面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20多年来,我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受益、谁补偿”和“多元筹资、定向补偿”的机制,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具体来看,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我县不断完善森林差异化分类补偿制度,公益林现行补偿标准位居全省前列;设立县东苕溪流域水环境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并创新引入生态产品价值(GEP),开展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补偿;创新性实行耕地补偿资金总量固定、亩均补偿单价浮动机制。 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我县分别与杭州市余杭区、安吉县签订相关协议,就流域横向补偿方面达成一致,并设立专项资金;签订了全省首个固废跨区域处置补偿协议,对一般固废进行跨市处置补偿,实现区域固废处置能力共建共享。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想实现可持续,必须走市场化、多元化的路子。为此,德清开展创新实践,完成全国首单水利风景区生态产品价值交易;出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规范流转,建立全省首个县级林权交易中心,并在全省率先试点推出林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以“两山合作社”为主体创建交易平台,形成“培育-收储-交易-反哺”闭环机制,完成全国首笔1万吨湿地碳汇交易。 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我县将持续探索生态综合补偿路径。根据总体目标,希望到2027年,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生态保护者参与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完成7项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和2项经济社会指标,努力建设长三角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县域样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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