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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7-24 来源:本站发布


   根据浙财农〔2023〕8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补贴政策条件的种粮主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预拨的形式,对规模以上的每亩预拨200元,对规模以下的每亩预100元。在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公示期满后,将陆续拨付165户12626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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