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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521MB0U48247C/2024-00001 | 发文时间: | 2024-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县发改局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2023年12月29日上午,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了德清县部分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根据听证会召开情况形成本听证报告。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法定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18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8人、经营者参加人2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参加人1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6人。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8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听证会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委员虞伟斌主持,县咨询委员、县发改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18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的部分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定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定价方案,认为该定价方案有利于适当疏导上游管道燃气采购成本上涨压力,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的同时,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各位听证会参加人从促进燃气行业发展、保障民生用气、提高服务质量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在部分调整阶梯价格后,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及相关部门要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及时出台居民用管道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确保上游气源价格下调时,能及时将降价红利传导致终端用户,这样方案的内容更加完善;二是联合住建部门督促燃气公司加快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检修进度,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气安全;三是联合住建部门督促燃气公司加大推进智慧燃气改造工作力度,给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四是监督燃气企业继续执行对低收入人群的气价优惠政策;五是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并研究推出更多优惠举措的可行性,如预充值送免费气量等,提升群众获得感;六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争取广大燃气用户对实施定价方案的理解和支持。
三、听证人采纳意见情况
18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均一致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建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全部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