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指导或直接侦办本县经济犯罪案件。
负责人:张忆伦(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联系方式:0572-8815201
办公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街66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令时) 8:30—12:00,14:00—17:3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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