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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0159 | 发文时间: | 2025-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来源: | 德清县政府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预算表
(一)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2.统筹推进“141”体系建设,协助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条跑道牵头部门推进重点应用和事项的贯通,依托基层治理大脑对四条跑道重要指标、核心指数运行态势及重大应用运行情况等开展实时监测、预测预警。
3.牵头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平台迭代升级,承担信息收集、 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日常督办、信息反馈、回访评价、督查考核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指导镇(街道)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运行。
4.负责建立健全功能集成、综合研判、统一指挥、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协助开展应急突发类、疑难复杂类事件的联动指挥和协调处置。
5.负责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发现规律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部门和镇(街道)发出精准预警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承担矛盾纠纷事件的一窗受理、流转交办、督查考评等工作。协调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和案(事) 件。指导、协调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各行业专业调委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7.负责对部门贯通应用及事项、入驻人员开展管理考评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部门构成看,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64.44万元。
(二)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6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1.59万元,增长1.02%,主要是2024年基层治理专项经费延至2025年支付。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44万元,占100%;
(三)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6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1.59万元,增长1.02%,主要是2024年基层治理专项经费延至2025年支付。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9.26万元,占45.04%;日常公用支出269.6万元,占40.57%;项目支出95.58万元,占14.39%。
(四)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4.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8万元。
(五)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1.59万元,增长1.02%,主要是2024年基层治理专项经费延至2025年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09万元,占9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万元,占2.98%;卫生健康支出14.58万元,占2.1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0.7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34.5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54.7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中心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中心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中心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4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编人员医疗补助费。
(六)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8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9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奖金、其他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一般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费、年休假工资、非货币性福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体检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网络通信费、保安支出、卫生支出、绿化支出、其他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食堂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租赁费、夜餐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 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由相关部门从严审批控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县、区)来德清进行重大政策调研、业务检查、学习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由于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德清县未安排购置车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95.5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54.7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