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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521/2025-00181 | 发文时间: | 17421408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德政办发〔2025〕10号 | 发布机构: | 德清县人民政府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编制《2025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按照程序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方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单位要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县政府对决策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考核。
附件:2025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2025年德清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 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 承办单位 | 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第几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出台德清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2025年4月 | 县教育局 | 第三条第五项 | 4月底前完成征求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
2 | 出台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搬迁项目工作方案 | 2025年8月 | 县卫生健康局 | 第三条第四项 | 6月底前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和风险评估工作。 7月完成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
3 | 出台德清县经开区第二平台禹越片栖湖村区块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 2025年3月 | 禹越镇人民政府 | 第三条第二项 | 3月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工作。 2月完成专家论证工作。 3月完成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
4 | 出台德清县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 2025年4月 | 县政务办 | 第三条第一项 | 3月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工作。 3月完成专家论证工作。 3月完成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
5 | 出台关于调整德清县耕地开垦费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 2025年12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第三条第三项 | 10月底前完成征求公众意见工作。12月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