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划计划 >往期规划 >十三五规划 >专项规划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10

 

德市监〔2016〕113号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七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各分局(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协会秘书处:

 

现将《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1月10日

主 送:各分局(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协会秘书处。
抄 送:县普法办。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发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进程,根据《德清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方法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深化法治德清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市场监管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市场秩序规范、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一中心任务,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示范,以系统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方法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场监管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安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着眼于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把依法行政的过程当成法治宣传教育过程,当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研究新时期做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5.健全机制,协同推进。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市、县区间的联动,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学习法治浙江建设重要精神,加深对法治浙江建设的认识和把握,增强参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实效。

(三)深入学习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继续做好《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法》等市场监管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网上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平台,增强学习效果。把领导干部作为学法重点对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座,完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律考试考核制度。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进“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相关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系列活动等开展集中普法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服务窗口等平台,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围绕“七五”普法要求,落实“谁监管、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针对市场监管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促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市场监管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监管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对诉讼规范化建设,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三、工作步骤

本方案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前三季度。深入调研、积极筹备,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规划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宣传、启动等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上半年。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照县“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自查总结,做好准备,迎接县委县政府对“七五”法治宣传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法规科和办公室负责普法宣传的牵头工作,机关党委和人事科分别负责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培训考核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组织好法治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加强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法治宣传工作的经费需求,配置必要的宣传设施设备,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方案的顺利实施。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