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2023-08-01 来源:德清县政府 | |||||||||||||||||||||||||||||||||||||||||||||||||||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决定对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科学评价和深入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单位履职尽责,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年度工作目标,着力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考核评估方式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日常工作考评方式进行。 三、结果运用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经审定后,运用到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中。 附件:1.2023年度德清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1 2023年度德清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 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乾元镇、新市镇、钟管镇、洛舍镇、雷甸镇、禹越镇、新安镇、莫干山镇、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康乾街道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政务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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