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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2008年度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4-11 13:32:22 【编辑录入:jb】

德政办发〔200849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清县2008年度十村示范百村

整治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部门:

《德清县2008年度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OO八年四月二日

 


 

德清县2008年度十村示范百村整治

工程考核办法

 

为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德清县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德政发〔200748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德清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工作实绩、长效管理等四个方面。年度考核由县村庄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当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标准 

考核基本分100分,实行等级考核。

(一)组织领导(10分)。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实施,得10分。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二)工作部署(10分)。年初有计划,并积极组织各村按计划实施,按月上报进度,抓好工作推进,年终抓好总结,得10分。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三)工作实绩(60分)。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年度村镇规划、示范村创建、城镇(集镇)整治、村庄整治提升和垃圾集中收集及中转站建设等各项任务,得60分。任务量偏少、任务完成不到位酌情扣分。

(四)长效管理(20分)。全面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垃圾集中收集覆盖面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以奖代补政策,健全长效管理考核检查机制,加强考核检查,长效管理成效明显,得20分。工作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五)附加分。示范村创建通过市级以上验收,13分。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市级以上表扬,加13分;村庄环境整治在市级以上考核中评价较差,扣13分。

根据以上五项内容所得分数,设一等奖(96分以上)、二等奖(9095分)、三等奖(8089分)三个等次,由县政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经费在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列支。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境整治△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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