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 |
| 1.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联系协调机关各办公室(所)、镇属各部门的关系。 |
| 2.组织草拟政府文件、工作总结,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
| 3.负责文书、档案、信息、接待、会务和机关事务的后勤工作。 |
| 4.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并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
|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 二、镇机关档案工作职责 |
|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 |
| 2.做好镇机关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
| 3.帮助、指导、监督下属企业、行政村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
| 4.积极开展档案利用,热情接待每位查档人员,及时提供各种档案,为本镇的各项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
| 5.承办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
| 三、婚姻登记工作职责和有关事项 |
| 1.结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需办证件:户口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生殖健康教育证、婚前检查健康证、每人一寸免冠彩照六张。 |
| 2.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需提供以下证件: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离婚介绍信、离婚申请书及离婚协议书一式四份、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每人一寸照片一张。 |
| 3.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结婚登记:9.00元/对; 离婚登记:9.00元/对; 夫妻关系证明书:5.00元/对;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5.00元/对; 婚姻状况证明书:5.00元/对; |
| 4.收费依据:浙价费[2001]273号。 |
| 5.收费范围:本乡镇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