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8-8-26 16: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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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交发[2008]59号
县运管所,各有关企业:
为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24号),及《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业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通知》(浙交[2008]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行动方案。
一、总的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运力结构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依法监管为保障,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强化监管,提高能源利用率,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的格局,确保实现节能减排、废物回收的总体目标。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底实现机动车维修业废机油、废轮胎、废电瓶、废配件及货运废包装物全部回收,废水、废气单位排放量较2007年底下降20%,公路营运车辆每万吨公里油耗下降20升。运力结构调整,大吨位厢式货车型推广,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鼓励使用醇醚、双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加快老旧汽车的报废更新等。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健全和完善企业节能减排组织机构,每年层层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计划。
2、加大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为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一是把节能减排指标纳入企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及年度考核内容;二是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向主管部门负责人作出解释。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三是节能降耗指标作为企业评优,享受政策优惠的否决指标和阻拦指标,完不成年度节能减排责任目标的,一律不得参加各类年度评优、评奖,不给予享受财政补贴等政策性优惠。
四、宣传发动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开展节能降耗政策法规的宣传。
二是在客运站场、物流集散中心、维修企业、驾培学校、加油站、收费站、客运车辆、出租车上进行全面宣传。
三是建立一支兼职的节能降耗联络员队伍,提高社会的参与度。
四是开展“节能降耗全民行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使整个道路运输业形成“节约能源、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德清县交通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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